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第4部分:探测、启动和灭火
Fire safety engineering guide-Part 4:Detection,activation and suppression
(ISO/TR 13387-7:1999,Fire safety engineering-Detection,activation and suppression,MOD)
GB/T 31540.4-2015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年5月15日
实施日期:2015年8月1日
GB/T 31540《消防安全工程指南》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性能化在设计中的应用;
——第2部分:火灾发生、发展及烟气的生成;
——第3部分:结构响应和室内火灾的对外蔓延;
——第4部分:探测、启动和灭火;
……
本部分为GB/T 31540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TR 13387-7:1999《消防安全工程指南 探测、启动和灭火》。
本部分与ISO/TR 13387-7:1999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A中列出了本部分与ISO/TR 13387-7:1999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部分与ISO/TR 13387-7:1999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附录B中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为了方便使用和符合我国相关标准编写要求,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重新起草了前言;
——修改了国际标准的引言,将其作为本部分的引言;
——将国际标准的“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将国际标准中某些标点符号修改为符合汉语习惯的标点符号;
——删除参考文献;
——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附录),给出了本部分与国际标准的章条编号对照情况;
——增加了附录B(资料性附录),给出了本部分与国际标准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说明。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消防安全工程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3)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北京利达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炯、邓玲、冯小军、梅志斌、张先来、熊筠、涂燕林、卢国建、刘军军、伍萍、王莉平、张晓明。
引言
建筑物的使用和管理人员通过各类探测装置发现和控制火灾,从而使建筑物达到安全标准,并降低火灾损失。
本部分采用GB/T 31540.1规定的子系统4对建筑中设置的各种主动灭火设施进行分析和评估。子系统4可用于计算各种火灾探测装置的探测时间、固定灭火装置的动作时间以及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对火灾烟气的响应时间。计算过程中需要使用子系统1、子系统3所设定的火灾场景以及根据设定的火灾场景计算得出的火灾烟气的温度、浓度和流速。
本部分参照相关消防规范、ISO/TC 21制定的固定灭火系统相关标准,并结合在设定火灾场景中使用这些标准规范时所做的工程判断,评估了不同灭火设施对火灾热释放速率的影响。
本部分还采用工程方法对子系统4的重要输出结果(探测时间、启动时间和灭火系统性能)进行评估,并详细列出了评估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物理和化学过程、评估方法、评估所需信息以及评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