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 XF/T536.4-2005
GA/T 536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共分6个部分: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Part 4:Test method of grading for substances which 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4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Grading and test method on fire hazard for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hazmats-Part 4:Test method of grading for substances which 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
GA/T 536.4-2005
2005-03-17发布 200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2005-03-17发布 200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T 536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共分6个部分:
——第 1 部分: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
——第 2 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
——第 3 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第 4 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第 5 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第 6 部分:液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本部分为GA/T 536的第4 部分。
本部分主要参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一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修订版)第Ⅲ部分33.4.1的技术内容进行制定,其结构与编写规则符合 GB/T 1.1-2000的规定。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1)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晋、王钢、盛文克、高强、郑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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