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XF863-201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3.3 强度

3.3.1 按4.3.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用于洒水喷头的易熔合金元件应能承受15倍的最大设计载荷100h;用于其他消防装置的易熔合金元件应能承受5倍的最大设计载荷150h。
3.3.2 未能满足3.3.1要求的易熔合金元件,可按4.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满足公式(1)的规定。
  式中:
    Ld——易熔合金元件的最大设计载荷(生产厂家公布值),单位为牛顿(N);
    Lm——易熔合金元件1000h损坏时的载荷,单位为牛顿(N);
    L0——易熔合金元件1h损坏时的载荷,单位为牛顿(N)。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