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XF863-2010
3.4 静态动作温度
按4.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易熔合金元件静态动作温度不应超过公式(2)规定的范围。
式中:
X—公称动作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X—公称动作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3.3 强度
- 下一节:3.5 空气热响应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