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4部分:夏季制服 XF856.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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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4部分:夏季制服

Station uniform for contract firefighters—
Part 4: Summer uniform
GA 856.4-2009
2009-12-29发布  2009-12-29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部分的第3章、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A 856《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分为六个部分:
    ——第 1 部分:命名与术语;
    ——第 2 部分:服饰;
    ——第 3 部分:春秋制服;
    ——第 4 部分:夏季制服;
    ——第 5 部分:冬季制服;
    ——第 6 部分:执勤帽。
    本部分为GA 856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2)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内蒙古际华森普利服装皮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民、王宇、徐成、何峰、何世军、刘合、薛林、柳素燕、李瑜璋、殷海波、谢春龙、 周凯、曹永强、石瑞花、许 • 勤格勒、王凤荣。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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