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GBZ22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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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资料性附录) 职业健康促进内容

动员和组织消防员参与各种有计划有目的的健康促进活动,指导消防员消除心理、社会和环境中不利于健康的因素,改变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和方式,促进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职业伤害、传染病及常见病等的发生,促进消防员的职业健康,提高消防组织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消防员职业健康促进包括职业病与职业伤害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慢性非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心理与精神疾病的预防控制及休假和疗养等。
C.1 职业病与职业伤害的预防控制
消防组织应定期对消防员职业活动中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知识开展培训,提高消防员职 业防护意识和能力。
C.2 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消防组织应建立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制度,积极开展传染病的预警和监测工作,识别本组织内消防员工作和生活中可能接触的传染源,从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a) 消防组织应定期对消防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培训和教育。主要包括:
1)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2) 传染病控制安全操作程序;
3) 污染物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办法;
4) 清洁和去污程序;
5) 暴露管理;
6) 主要传染病防治知识。
b) 消防组织应对下列物品和场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1) 个人防护装备;
2) 消防装备;
3) 工作制服;
4) 作为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的其他衣物;
5) 紧急医疗设备;
6) 厕所、盥洗室、卫生室、餐厅、浴室、备勤室、车库等场所。
c) 应定期对消防员进行传染病筛查和免疫:
1) 结核病筛检(每年一次或多次);
2) 丙型肝炎病毒筛检(基线和职业性暴露后);
3) 乙型肝炎病毒筛检,并提供乙肝疫苗;
4) 破伤风/白喉疫苗(每10年加强一针);
5) 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
6) 甲型肝炎疫苗:疫苗应提供给高危人群;
7) 水痘疫苗:该疫苗应提供给所有未免疫的消防员;
8) 艾滋病病毒筛检:应为所有消防员提供HIV检测,但应建立在保密的基础上。
C.3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
消防组织应对消防员开展健康教育,如戒烟、限酒、合理营养,促进消防员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病的发生。
C.4 心理与精神疾病的预防控制
省级消防组织应设立心理咨询服务机构,配备1〜2名二级以上专(兼)职心理咨询师,每年对消防员进行心理测评、心理训练,并接受消防员心理咨询。对已有心理问题的消防员应进行心理疏导和诊治。基层消防组织应定期对消防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并提供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
C.5 休假及疗养
a) 消防组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消防员休假,上级消防组织应监督下级消防组织严格执行休假制度;
b)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后导致身体受到严重损伤的消防员在医疗终结后,消防组织应给予20天以上的疗养;
c) 消防组织应安排确诊患有心理性疾病的消防员接受治疗或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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