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GBZ22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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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及管理

B.1 档案内容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职业健康管理档案、消防员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和其它档案。
B.1.1 消防组织应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包括:
a)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b) 职业健康管理方针、计划、目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工作总结等;
c) 职业健康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d) 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e) 辖区内服务对象分布图及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f) 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储存、配备、使用、维修记录等;
g) 职业健康监护资料: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性健康检查人员名单、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h) 职业健康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i) 职业病病人档案;
j)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k) 各种汇总资料,包括: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病人处理及安置情况、培训情况、因病缺勤情况、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等汇总资料。
B.1.2 消防员个人职业健康档案,主要包括:
a) 消防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资料;
b) 消防员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体能测试结果;
c) 患职业病和受伤史;
d) 职业病或(和)受伤的诊疗资料;
e) 在消防职业活动中接触已知或未知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暴露史等。
B.1.3 其它档案,主要包括:
a) 消防员心理测验资料;
b) 职业健康评估资料;
c) 有关消防员职业健康的其它资料。
B.2 档案管理
B.2.1 各级消防组织都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B.2.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要进行案卷归档工作。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a) 简明扼要地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制发机关、内容、文种三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的内容;b) 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
c) 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d) 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
B.2.3 档案室对移交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B.2.4 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借阅利用等情况耍进行登记,责任人签字;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B.2.5 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 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B.2.6 对保管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消防员心理测验资料的管理应遵循心理工作保密原则,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B.2.7 利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B.2.8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病人档案借阅和保密还应当按病案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
B.2.9 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利用情况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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