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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概述 标定物由单独放置的两部分组成,进行试验时应立即混合均匀。 A.2 试验步骤 按下述步骤进行标定物试验: a) 从表A.1中第一组和第二组各任选一种物质按质量比1:1混合组成标定物,设定恒温试验温度50℃和60°C,按第7章的规定进行试验;
b) 试验结果与表A.2对照,精确度应满足第9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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