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建筑设计规范 JGJ21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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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展览 exhibition
    对临时展品或服务的展出进行组织,通过展示促进产品、服务的推广和信息、技术交流的社会活动。
2.0.2 展览建筑 exhibition building
    进行展览活动的建筑物。
2.0.3 展览空间 exhibition space
    展览建筑室内和室外所有用于展览的区域总称,包括展厅和展场。
2.0.4 展厅 exhibition hall
    用于陈列展品或提供服务的室内空间。 
2.0.5 展场 exhibition ground
    用于陈列展品或提供服务的室外场地。
2.0.6 标准展位 standard exhibition booth
    满足展览要求的标准展示单元,尺寸为3m×3m。
2.0.7 展位通道 exhibition passage
    展位之间和四周的交通走道。
2.0.8 展览面积 exhibition area
    展位与展位通道所占展览区域的面积。 
2.0.9 公共服务空间 public service space
    为观众提供商务、购物、休息、娱乐、交通等配套服务的区域。
2.0.10 仓储空间 storage space
    储藏展品、用品及相关设施的区域。
2.0.11 展方库房exhibiter’s storeroom
    供参展方存放展览用品的区域。
2.0.12 管理方库房administrator’s storeroom
    供管理方存放非展览用品的区域。
2.0.13 辅助空间 auxiliary space
    提供行政办公用房、临时办公用房、设备用房等的区域。
2.0.14 行政办公用房 administrative office
    供管理方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办公室。
2.0.15 临时办公用房 temporary office 
    供展览主办方工作人员使用的办公室。

条文说明
    本章列出的术语是本规范专用的,有些在其他规范中未出现过,有些虽在学术界出现但定义不统一或不全面。考虑到本规范使用对象的特点,术语解释侧重于与建筑设计有关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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