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建筑设计规范 JGJ218-2010
4.3 公共服务空间
4.3.1 公共服务空间宜包括前厅、过厅、观众休息处(室)、贵宾休息室、新闻中心、会议空间、餐饮空间、厕所等,可根据展览建筑的规模、展厅的等级和实际需要确定。
4.3.2 展览建筑的前厅宜集中设置。前厅应分为外区和内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厅的面积可根据其服务的展览面积计算得出,每1000㎡展览面积宜设置50㎡~100㎡前厅;
2 前厅内外区之间应设置检票系统;
3 前厅外区应设置为展方服务的检录空间和设施,并宜在室外预留相关服务场地;
4 前厅外区应设置票务、咨询、寄存、监控、邮政、海关等,并宜设置观众休息、公共电话、饮水处等;
5 前厅外区应设置公共厕所;
6 前厅内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设置相应设施;多雨地区应设置雨具存放设施,严寒或寒冷地区宜设置门斗。
4.3.3 当展览建筑有多个展厅时,展厅与前厅之间应设置过厅。过厅可与前厅的内区结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厅应为展厅提供缓冲空间,其面积可根据其服务的展览面积计算得出,每1000㎡展览面积宜设置50㎡~150㎡过厅;
2 当过厅兼作前厅使用时,过厅应设置前厅的功能设施;
3 过厅和前厅中设置的功能设施不应影响交通组织和人员疏散。
4.3.4 特大型、大型展览建筑应设置贵宾休息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贵宾休息室宜设置单独门厅;
2 贵宾休息室应设置独立的厕所和服务间。
4.3.5 特大型、大型展览建筑宜设置新闻中心。新闻中心应具备新闻发布、媒体登录、记者服务等功能。新闻中心宜紧邻前厅或主入口区域。
4.3.6 特大型、大型、中型展览建筑应根据需要设置会议空间。会议空间可分为大型多功能厅、大中型会议空间、商务会议室、商务洽谈空间。当设置的大型多功能厅兼有展览功能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
4.3.7 特大型、大型、中型展览建筑应配备餐饮服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大型、大型、中型展览建筑宜配备独立的商务餐厅;当配备商务餐厅时,应根据需要设置厨房;餐厅和厨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的有关规定;
2 甲等、乙等展厅应就近设置快餐供应点,并应便于快餐的配送和垃圾的收集。
4.3.8 展览建筑的会议、办公、餐饮等空间宜设置厕所。展厅应设置公共厕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等、乙等展厅宜设置2处以上公共厕所,位置应方便使用;
2 对于男厕所,每1000㎡展览面积应至少设置2个大便器、2个小便器、2个洗手盆;
3 对于女厕所,每1000㎡展览面积应至少设置4个大便器、2个洗手盆;
4 展厅中宜设置一处以上无性别厕所;当未设无性别厕所时,每个厕所宜设置一个儿童厕位;
5 展厅和前厅的公共厕所应设置无障碍厕位;特大型、大型展览建筑宜设无障碍专用厕所;无障碍厕位和专用厕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
4.3.2 展览建筑的前厅宜集中设置。前厅应分为外区和内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厅的面积可根据其服务的展览面积计算得出,每1000㎡展览面积宜设置50㎡~100㎡前厅;
2 前厅内外区之间应设置检票系统;
3 前厅外区应设置为展方服务的检录空间和设施,并宜在室外预留相关服务场地;
4 前厅外区应设置票务、咨询、寄存、监控、邮政、海关等,并宜设置观众休息、公共电话、饮水处等;
5 前厅外区应设置公共厕所;
6 前厅内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设置相应设施;多雨地区应设置雨具存放设施,严寒或寒冷地区宜设置门斗。
4.3.3 当展览建筑有多个展厅时,展厅与前厅之间应设置过厅。过厅可与前厅的内区结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厅应为展厅提供缓冲空间,其面积可根据其服务的展览面积计算得出,每1000㎡展览面积宜设置50㎡~150㎡过厅;
2 当过厅兼作前厅使用时,过厅应设置前厅的功能设施;
3 过厅和前厅中设置的功能设施不应影响交通组织和人员疏散。
4.3.4 特大型、大型展览建筑应设置贵宾休息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贵宾休息室宜设置单独门厅;
2 贵宾休息室应设置独立的厕所和服务间。
4.3.5 特大型、大型展览建筑宜设置新闻中心。新闻中心应具备新闻发布、媒体登录、记者服务等功能。新闻中心宜紧邻前厅或主入口区域。
4.3.6 特大型、大型、中型展览建筑应根据需要设置会议空间。会议空间可分为大型多功能厅、大中型会议空间、商务会议室、商务洽谈空间。当设置的大型多功能厅兼有展览功能时,应符合本规范第4.2节的规定。
4.3.7 特大型、大型、中型展览建筑应配备餐饮服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大型、大型、中型展览建筑宜配备独立的商务餐厅;当配备商务餐厅时,应根据需要设置厨房;餐厅和厨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的有关规定;
2 甲等、乙等展厅应就近设置快餐供应点,并应便于快餐的配送和垃圾的收集。
4.3.8 展览建筑的会议、办公、餐饮等空间宜设置厕所。展厅应设置公共厕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等、乙等展厅宜设置2处以上公共厕所,位置应方便使用;
2 对于男厕所,每1000㎡展览面积应至少设置2个大便器、2个小便器、2个洗手盆;
3 对于女厕所,每1000㎡展览面积应至少设置4个大便器、2个洗手盆;
4 展厅中宜设置一处以上无性别厕所;当未设无性别厕所时,每个厕所宜设置一个儿童厕位;
5 展厅和前厅的公共厕所应设置无障碍厕位;特大型、大型展览建筑宜设无障碍专用厕所;无障碍厕位和专用厕所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4.3.1 在前厅或过厅中根据不同展览情况,可以提供观众休息空间,布置小卖部、饮水、医疗等服务设施。
4.3.2 本条中的外区是指前厅入口与检票口之间的区域,内区是指前厅中检票口内与过厅或展厅之间的缓冲区域。
4.3.3 此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前厅面积统一分配。在气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过厅可以采取半室外的形式。
4.3.6 200人以上大中型会议室最好相对独立分区布置,并相应配置厕所、服务间等设施,配备多媒体会议设施。每10000㎡展厅可以临近设置200人以下商务会议室,并考虑灵活分隔的可能性。条件许可时,会议区和展厅附近最好能设置商务洽谈空间,也可和灵活分隔的商务信息发布厅结合布置。
4.3.8 本条是根据使用人数,实际使用情况,并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05和其他类似场馆推导得到。但在表达上,为方便设计取值,采用1000㎡的展览面积作为取值基数。
根据条文说明4.1.3所述,每1000㎡展览面积极限使用人数为700人,适用人数为300人~500人。除特定有明确内容的展示外,男女比例通常为3:1左右,因此取值人数可设定为男性300人左右,女性100左右。参照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05中公共文体活动场所以及机场、火车站等大量人流集聚的单位卫生设施的规定,男厕每个大便器使用人数可控制在150人~250人,小便器可控制在75人~100人。女厕每个大便器使用人数可控制在25人~40人。另外,根据调研情况,通常10000㎡的展览面积,男厕大便器配置数量在25个左右,小便器也在25个左右。女厕大便器在35个左右,通常能满足基本要求。但是鉴于展览建筑在不同展示内容时,参观者性别比例有较大的不同,对会发生特定展示内容的展览建筑,需要考虑特殊男女比例时的情况。
4.3.2 本条中的外区是指前厅入口与检票口之间的区域,内区是指前厅中检票口内与过厅或展厅之间的缓冲区域。
4.3.3 此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前厅面积统一分配。在气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过厅可以采取半室外的形式。
4.3.6 200人以上大中型会议室最好相对独立分区布置,并相应配置厕所、服务间等设施,配备多媒体会议设施。每10000㎡展厅可以临近设置200人以下商务会议室,并考虑灵活分隔的可能性。条件许可时,会议区和展厅附近最好能设置商务洽谈空间,也可和灵活分隔的商务信息发布厅结合布置。
4.3.8 本条是根据使用人数,实际使用情况,并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05和其他类似场馆推导得到。但在表达上,为方便设计取值,采用1000㎡的展览面积作为取值基数。
根据条文说明4.1.3所述,每1000㎡展览面积极限使用人数为700人,适用人数为300人~500人。除特定有明确内容的展示外,男女比例通常为3:1左右,因此取值人数可设定为男性300人左右,女性100左右。参照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05中公共文体活动场所以及机场、火车站等大量人流集聚的单位卫生设施的规定,男厕每个大便器使用人数可控制在150人~250人,小便器可控制在75人~100人。女厕每个大便器使用人数可控制在25人~40人。另外,根据调研情况,通常10000㎡的展览面积,男厕大便器配置数量在25个左右,小便器也在25个左右。女厕大便器在35个左右,通常能满足基本要求。但是鉴于展览建筑在不同展示内容时,参观者性别比例有较大的不同,对会发生特定展示内容的展览建筑,需要考虑特殊男女比例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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