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52-062-2013
2 术语
2.0.1坡地建筑 hillside building
依坡地地形建造且至少有一面临坡,并有一层或两层及以上的建筑楼(地)面与室外设计地面相连接的建筑。
依坡地地形建造且至少有一面临坡,并有一层或两层及以上的建筑楼(地)面与室外设计地面相连接的建筑。
2.0.2直立式坡地建筑 upright hillside building
以坡底场地作为地基,且建筑形体上下呈直立状的坡地建筑。
以坡底场地作为地基,且建筑形体上下呈直立状的坡地建筑。
2.0.3退台式坡地建筑 sidestep hillside building
以顺坡形成的台地为地基,其建筑形体上下呈退台状的坡地建筑。
以顺坡形成的台地为地基,其建筑形体上下呈退台状的坡地建筑。
2.0.4坡底层 bottom floor of slope
与坡底室外设计地面相连接的楼层。
与坡底室外设计地面相连接的楼层。
2.0.5坡顶层 top floor of slope
与坡顶室外设计地面相连接的楼层。
与坡顶室外设计地面相连接的楼层。
2.0.6吊层 suspended ground floor of slope
坡顶层以下、坡底层及其以上的楼层。
坡顶层以下、坡底层及其以上的楼层。
2.0.7吊层接地层 suspended floor
吊层与具有室外设计地面的台地相连接的楼层为吊层接地层。
吊层与具有室外设计地面的台地相连接的楼层为吊层接地层。
2.0.8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fire truck ladder operational site
建筑发生火灾时,能通达消防车辆,供消防人员和消防车辆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建筑发生火灾时,能通达消防车辆,供消防人员和消防车辆实施灭火救援作业的场地。
2.0.9天桥 overpass
坡地建筑与坡顶场地或吊层接地层室外设计地面相连接的设施,仅满足人员出入疏散的称为天桥。
坡地建筑与坡顶场地或吊层接地层室外设计地面相连接的设施,仅满足人员出入疏散的称为天桥。
2.0.10平台 platform
坡地建筑与坡顶场地或吊层接地层室外设计地面相连接的设施,满足人员出入疏散并兼作室外环境、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其他用途的称为平台。
坡地建筑与坡顶场地或吊层接地层室外设计地面相连接的设施,满足人员出入疏散并兼作室外环境、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其他用途的称为平台。
条文说明
2.0.1 修建坡地建筑时,常将原始地形加以修整,形成带有边坡的不同标高的台地。本规范所称的坡地建筑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建筑坐落于坡底场地(场地标高最低)并以坡底场地为室外地面;二是其上某层与坡顶场地(场地标高最高)相通,并以坡顶场地为室外地面;三是有一至两个室外地面均可作为人员疏散场地,根据建筑分类不同,室外设计地面可能通达消防车或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具体要求详见本规范第3章、第4章相关规定。其中,对于阶梯式室外设计地面,当位于不同高程地面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建筑高度。否则,室外设计地面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2.0.2~2.0.3 坡地建筑因为地形条件不同,其建筑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从总体形体特征上看,可以分为直立式和退台式两大类。但无论是哪一种,都必须符合2.0.1条所说的三个条件,即能够构成不止一个可供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室外地面,以充分发挥坡地建筑的优势,并为将坡地建筑分段定性提供必要条件。
2.0.4~2.0.7 如前所述在坡地上进行工程建设,为了形成建筑地基,维持边坡稳定、组织车行交通、使于疏散扑救,常常需将原始地貌分成若干台地,台地之间形成边坡。对于一幢坡地建筑而言,作为建筑地基的台地称为坡底场地,与坡底场地相连通的楼层称坡底层,以坡底场地为室外地面:坡底层以上与建筑某层相连通的最高一个台地称坡顶场地,该楼层称为坡顶层,以坡顶场地为室外地面:在坡底层与坡顶层之间的楼层称为吊层。如果顺坡方向进深较大,还可能有中间台地,以中间台地为室外地面并与中间台地相连通的楼层称为吊层接地层,如图2所示。对于吊层,在建设实践中,坡顶场地和坡底场地常常规划为街道或室外环境。坡顶层以下、坡底层及其以上的吊层,至少有一侧面临边坡(即临崖式),甚至紧贴边坡(即附崖式)、嵌入边坡(即嵌崖式),相对上层而言,采光通风较差。但从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角度看,吊层因至少与两个不同标高的室外地面(即坡底场地和坡顶场地)相通,反而具有优势。吊层以下如有必要,还可设置地下楼层(地下室),其与平地建筑的地下室没有区别。
2.0.4~2.0.7 如前所述在坡地上进行工程建设,为了形成建筑地基,维持边坡稳定、组织车行交通、使于疏散扑救,常常需将原始地貌分成若干台地,台地之间形成边坡。对于一幢坡地建筑而言,作为建筑地基的台地称为坡底场地,与坡底场地相连通的楼层称坡底层,以坡底场地为室外地面:坡底层以上与建筑某层相连通的最高一个台地称坡顶场地,该楼层称为坡顶层,以坡顶场地为室外地面:在坡底层与坡顶层之间的楼层称为吊层。如果顺坡方向进深较大,还可能有中间台地,以中间台地为室外地面并与中间台地相连通的楼层称为吊层接地层,如图2所示。对于吊层,在建设实践中,坡顶场地和坡底场地常常规划为街道或室外环境。坡顶层以下、坡底层及其以上的吊层,至少有一侧面临边坡(即临崖式),甚至紧贴边坡(即附崖式)、嵌入边坡(即嵌崖式),相对上层而言,采光通风较差。但从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角度看,吊层因至少与两个不同标高的室外地面(即坡底场地和坡顶场地)相通,反而具有优势。吊层以下如有必要,还可设置地下楼层(地下室),其与平地建筑的地下室没有区别。
2.0.8 这是本规范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在建筑发生火灾时,必须有一个可提供消防人员和消防车辆实施扑救作业的场地。这个场地的位置、而宽、进深、坡度及其与建筑之间的关系和无障碍要求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详见本规范4.0.5、1.0.6、1.0.7条。
2.0.9~2.0.10 这是坡地建筑的重要设施之一。坡地建筑面临边坡一侧,为了采光通风的需求,建筑与边坡之间常常脱开一定距离。在建筑与坡顶台地或吊层台地之间就需设置连接设施。平台除供人员出入疏散之用以外,尚可兼作其他用途,但应满足相关要求。也有一些“大底盘”的特殊坡地建筑,先利用屋面作为疏散或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再通过天桥或平台才到达坡顶场地,这就应该对消防车道、天桥数量和宽度作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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