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山地城镇建筑设计导则(试行)
8.5 自然生态保护
8.5.1 山地建筑工程设计应将山地自然生态作为一个基本单元开展综合规划、设计,包括山地建筑的系统性、生态性和生态系统的协调。
8.5.2 山地建设应依山顺水,保护山形地貌、水文组织、自然生态。
8.5.3 地质、地形、气候、水文、植被等是山地生态系统的组成因子,应对山地建设规模、开发强度对各组成因子引起变化程度、平衡手段、修复措施等做出环境评价。
8.5.4 山地建筑规划、设计应有“自然生态保护篇”,将绿化技术、水文组织、挡土墙及护坡、自然生态修复等内容纳入山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
8 山地建筑工程技术与自然生态保护
8.1 工程技术设计原则
8.1.1 应将山地建筑作为整个山地的组成部分进行规划与设计,加强水土保持,防止地灾、水灾,保证山地建筑的安全,保持山地的自然生态总体平衡。
8.1.2 绿化技术、水文组织、挡土墙及护坡和自然生态修复是保证山地稳定和建筑安全的重要工程技术措施。
8.2 绿化技术
8.2.1 通过植被面积的保护或增加,减小、迟滞地表径流的形成,增大山体地表的水土保持能力和稳定性,保持山地建筑的自然生态环境。
8.2.2 绿化用地的选择:
1 利用陡坡、洼地、深谷、山顶等不可建设用地进行绿化。河谷、冲沟两侧需布置不小于5米的生态防护带;
2 原植被,特别是灌木、乔木长势良好的地区,一般均为适宜的绿化生存用地,应保护和扩大;
3 利用建筑周围、广场、道路、排水渠、水体驳岸、边坡、挡土墙等区域,形成绿化用地;
4 与水文组织相结合,局部改造地形,增大绿化用地。
8.2.3 绿化植物的选择与控制:
1 应优先选择当地生长良好的本土树种和草种,以适应当地土壤、气候条件,防止病虫害,保护原生植物的多样性;
2 植草与灌木、乔木应合理达配,有效提升单位面积的生态效应。坡度大于100%的山地宜先植草,膨胀土地区距建筑物5m内严禁种植桉树、银桦、滇杨等蒸腾量大的树种;
3 综合区域地形、土壤、气候、植被病虫害等情况以及山地建筑对植被的功能要求,选择优良适宜的外来绿化品种;
4 成片的树木对山地的温度、湿度、风速、空气质量在不同季节均有不同的调节作用,选择引入优良树种培养,提高人居环境生态质量。
8.2.4 种植方式:
8.1.1 应将山地建筑作为整个山地的组成部分进行规划与设计,加强水土保持,防止地灾、水灾,保证山地建筑的安全,保持山地的自然生态总体平衡。
8.1.2 绿化技术、水文组织、挡土墙及护坡和自然生态修复是保证山地稳定和建筑安全的重要工程技术措施。
8.2 绿化技术
8.2.1 通过植被面积的保护或增加,减小、迟滞地表径流的形成,增大山体地表的水土保持能力和稳定性,保持山地建筑的自然生态环境。
8.2.2 绿化用地的选择:
1 利用陡坡、洼地、深谷、山顶等不可建设用地进行绿化。河谷、冲沟两侧需布置不小于5米的生态防护带;
2 原植被,特别是灌木、乔木长势良好的地区,一般均为适宜的绿化生存用地,应保护和扩大;
3 利用建筑周围、广场、道路、排水渠、水体驳岸、边坡、挡土墙等区域,形成绿化用地;
4 与水文组织相结合,局部改造地形,增大绿化用地。
8.2.3 绿化植物的选择与控制:
1 应优先选择当地生长良好的本土树种和草种,以适应当地土壤、气候条件,防止病虫害,保护原生植物的多样性;
2 植草与灌木、乔木应合理达配,有效提升单位面积的生态效应。坡度大于100%的山地宜先植草,膨胀土地区距建筑物5m内严禁种植桉树、银桦、滇杨等蒸腾量大的树种;
3 综合区域地形、土壤、气候、植被病虫害等情况以及山地建筑对植被的功能要求,选择优良适宜的外来绿化品种;
4 成片的树木对山地的温度、湿度、风速、空气质量在不同季节均有不同的调节作用,选择引入优良树种培养,提高人居环境生态质量。
8.2.4 种植方式:
1 植被基盘的稳定性是保证植物生长,获取养分、水分的前提,山地种植方式应不破坏植物的根系;
2 对不同坡度宜采取铺网、铺面、框格保护、种子喷植、点穴、挖沟等方式进行植草工程;
3 针对不同坡度和干湿成度,宜采用鱼鳞坑整地法、水平阶整地法、水平沟整地法进行植树工程。
8.3 水文组织
8.3.1 采用适宜的水文组织(自然排水系统和人工排水系统)系统对山地环境各种径流、集流进行有效的控制,“排”与“蓄”结合,保护山地环境、保持水土平衡、保障山地建筑场地的稳定。
8.3.2 山地排洪峰量应依据当地历史水文资料并考虑山地开发后洪峰值和路径的变化情况计算确定。
8.3.3 自然、人工排水应与蓄水结合,首先利用地形修水库、建水窑、设池塘、挖平沟拦蓄径流和集流;其次改善植被,设地坑增大地面粗糙度,提高区域渗透能力。
8.3.4 人工排水的原则与方法:
1 山地规划时宜保留山地水文的原貌,各种形式的自然水体、冲沟、溪流、沟门所组成的自然排水系统,是适应自然地形、植被状况、地质汇水面积等形成的天然排水路径;
2 人工排水与自然排水相结合,避免雨水与地下水形成洪灾,有效降低水患频率;
3 人工排水应合理使用地下透管、导水沟槽和挡土墙的排水沟等设施。
8.4 挡土墙及护坡
8.4.1 挡土墙及护坡是对局部坡度较陡,地质不良地段边坡和土壤自然安息角呈不稳定时防护常用的有效技术措施。
8.4.2 高差不大,硬质地基时可不做挡土墙,宜采用护坡,降低成本。
8.4.3 根据边坡环境和侧压力不同,可选择设置重力式、薄壁式、锚固式、垛式、加筋土式、石笼式、拉锚式、土钉墙式、植被式等不同类型的挡土墙及护坡,挡土墙及护坡应按相关规范设计。
8.4.4 挡土墙及护坡应有合理排水体系,排水指地表排水和背面排水,在挡土墙和护坡前后设置排水沟,夯实地表土,合理选择墙后的材料,墙体及护坡上布置泄水孔。
8.4.5 开山筑路而形成的裸露坡面,应喷播草籽、采用攀援植物进行绿化等挡土墙或护坡手段,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2 对不同坡度宜采取铺网、铺面、框格保护、种子喷植、点穴、挖沟等方式进行植草工程;
3 针对不同坡度和干湿成度,宜采用鱼鳞坑整地法、水平阶整地法、水平沟整地法进行植树工程。
8.3 水文组织
8.3.1 采用适宜的水文组织(自然排水系统和人工排水系统)系统对山地环境各种径流、集流进行有效的控制,“排”与“蓄”结合,保护山地环境、保持水土平衡、保障山地建筑场地的稳定。
8.3.2 山地排洪峰量应依据当地历史水文资料并考虑山地开发后洪峰值和路径的变化情况计算确定。
8.3.3 自然、人工排水应与蓄水结合,首先利用地形修水库、建水窑、设池塘、挖平沟拦蓄径流和集流;其次改善植被,设地坑增大地面粗糙度,提高区域渗透能力。
8.3.4 人工排水的原则与方法:
1 山地规划时宜保留山地水文的原貌,各种形式的自然水体、冲沟、溪流、沟门所组成的自然排水系统,是适应自然地形、植被状况、地质汇水面积等形成的天然排水路径;
2 人工排水与自然排水相结合,避免雨水与地下水形成洪灾,有效降低水患频率;
3 人工排水应合理使用地下透管、导水沟槽和挡土墙的排水沟等设施。
8.4 挡土墙及护坡
8.4.1 挡土墙及护坡是对局部坡度较陡,地质不良地段边坡和土壤自然安息角呈不稳定时防护常用的有效技术措施。
8.4.2 高差不大,硬质地基时可不做挡土墙,宜采用护坡,降低成本。
8.4.3 根据边坡环境和侧压力不同,可选择设置重力式、薄壁式、锚固式、垛式、加筋土式、石笼式、拉锚式、土钉墙式、植被式等不同类型的挡土墙及护坡,挡土墙及护坡应按相关规范设计。
8.4.4 挡土墙及护坡应有合理排水体系,排水指地表排水和背面排水,在挡土墙和护坡前后设置排水沟,夯实地表土,合理选择墙后的材料,墙体及护坡上布置泄水孔。
8.5 自然生态保护
8.5.1 山地建筑工程设计应将山地自然生态作为一个基本单元开展综合规划、设计,包括山地建筑的系统性、生态性和生态系统的协调。
8.5.2 山地建设应依山顺水,保护山形地貌、水文组织、自然生态。
8.5.3 地质、地形、气候、水文、植被等是山地生态系统的组成因子,应对山地建设规模、开发强度对各组成因子引起变化程度、平衡手段、修复措施等做出环境评价。
8.5.4 山地建筑规划、设计应有“自然生态保护篇”,将绿化技术、水文组织、挡土墙及护坡、自然生态修复等内容纳入山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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