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道制品 JG/T194-2018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耐火性能试验方法
A.1 试验条件
A.1.1 升温条件
升温条件应满足GB/T 9978.1的相关规定。
A.1.2 压力条件
压力条件应满足GB/T 9978.1的相关规定。
A.1.3 试件受火条件
试件一端通过钢制连接管道伸人试验炉内,利于引风系统装置模拟烟囱效应,使烟气蔓延于试件内部。
A.1.4其他条件
连接于试件后端的调节阀应处于关闭状态,并保证调节阀的烟气渗漏量在(700~1000)Nm³/h. m²(标准状态下)。
A.2 试验装置
A.2.1 耐火试验 炉
耐火试验炉应能满足GB 15930的相关规定。
A.2.2 温度测量系统
温度测量系统应能满足GB/T 9978.1的相关规定。
A.2.3 引风机系统
引风机系统包括引风机调节阀以及连接管道。
A.2.4 缝隙测t仪
缝隙测量仪由不锈钢棒制成,有直径为6mm和25mm两种规格,并配以绝热手柄。
A.2.5测量仪表的精确度
测量系统应达到以下精确度:
温度:炉温±15℃,其他±5℃;
时间:±10s;
缝隙测量仪:±0.5mm。
A.3 试件要求
A.3.1 尺寸
试件截面尺寸应和工程实际使用的管道截面尺寸相同,当尺寸不能确定时,应试验最短边与最长边之比为1:4的试件,且其长边为1m或接近1m。试件长度应不小于2m,其中至少应包含一个常用接口。
A.3.2 安装
A.3.2.1 试件安装应尽可能反映实际使用情况,同时满足图A.1的规定。
A.3.2.2 背火面热电偶
测量试件表面温度的热电偶应满足GB/T9978.1的规定。热电偶的位置如图A.2所示,矩形管道的每个面上中间处应各设置1个。热电偶T1用来测量平均温度及最高温度。
A.3.3 试件养护
含有吸湿材料或可受水分影响的材料的试件,应进行干燥或养护,使其达到或接近正常使用状态。
A.4 试验程序
A.4.1 试件安装就位,启动引风机,调整调节阀,使连接于试件的调节阀的烟气渗漏量保持在(700~1000) Nm³/h. m² (标准状态下)。
A.4.2 试验炉点火,当炉内平均温度达到50℃时为试验开始时间,控制炉温使其达到GB/T9978.1的相关规定。
A.4.3 试验应按 照附录A中A.5的规定进行观察、测量和记录。
A.4.4 试验过程中试件如果出现附录A中A.5所规定的达到试件耐火性能的任一种情况时,或虽未出现上述情况,但试件耐火时间已达到1.00h,试验即可终止。
A.5 试验过程的测量t与观察
A.5.1 炉内温度测量
炉内温度测量装置应满足GB/T9978.1的要求,并应对测出的温度不超过1min记录1次。
A.5.2 隔热性
按附录A中3.3.2的规定测量试件背火面的平均温度温升和最高温度温升。
A.5.3完整性
按GB/T 9978.1的规定对管道进行完整性测量。
A.5.3.1棉垫试验
按GB/T9978.1的相关规定进行,在试验进行过程中发现可疑的部位时,安放在试件该位置表面并贴近裂缝或窜出火焰的位置,持续30 s或者直到棉垫点燃。应记录棉垫被点燃的时间及试件上的位置。
A.5.3.2缝隙测t
在使用缝腺探棒的位置,试件表面裂縫的尺寸大小应依据试件的明显变形速率间隔一定时间进行测定。两种缝腺探棒轮流使用,且在使用时不应存在不适当的外力。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记录裂缝出现的时间及位置。
a) 直径为6mm的缝隙探棒能从裂缝处穿透试件且可沿裂缝移动150mm的长度;
b) 直径为25mm的缝隙探棒能从裂缝处穿透试件。
A.5.3.3 火焰
当试件的外表面出现火焰并持续燃烧10s及10s以上,应记录火焰出现的时间及火焰出现的位置。
A.5.3.4垮塌
当试件不能保持在原有安装位置上时,即认为试件发生垮塌,应记录下试件发垮塌的时间。
A.5.4其他观察事项
在试验过程中应记录试件变形及背火面释放烟气等情况。
A.6判定准则.
A.6.1 隔热性
试件在耐火试验期间持续保持耐火隔热性能的时间。试件背火面温度温升发生超过以下任一限定的情况均认为试件丧失隔热性。
a) 平均温度温升超过初始平均温度 140 ℃;
b) 任一点温度温升超过初始温度180℃(初始温度应是试验开始时背火面的初始平均温度);
c) 完整性破坏,隔热性亦破坏。
A.6.2 完整性
试件在耐火试验期间能够保持耐火隔热性能的时间。试件发生以下任一限定情况均认为试件丧失完整性。
a) 按附录A中5.3.1的规定进行试验,棉垫被点燃;
b) 按附录A中5.3.2的规定,缝隙探棒可以穿过;
c) 试件外表面出现火焰并持续燃烧10s及10s以上;
d) 垮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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