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建筑设计标准 JGJ/T67-2019
3.2 总平面
3.2.1 总平面布置应遵循功能组织合理、建筑组合紧凑、服务资源共享的原则,科学合理组织和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并宜留有发展余地。
3.2.2 总平面应合理组织基地内各种交通流线,妥善布置地上和地下建筑的出入口。锅炉房、厨房等后勤用房的燃料、货物及垃圾等物品的运输宜设有单独通道和出入口。
3.2.3 当办公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或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满足办公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分区明确,并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3.2.4 总平面应进行环境和绿化设计,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合理选择绿化方式。宜设置屋顶绿化与室内绿化,营造舒适环境。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2.5 基地内应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泊位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当无相关要求时,机动车配置泊位不得少于0.60辆/100m²,非机动车配置泊位不得少于1.2辆/100m²。
条文说明
3.2.1 功能组织合理、建筑组合紧凑、服务资源共享是总平面布置的基本原则。通过合理布局,使办公建筑与相邻的其他建筑有必要的间距,并具有良好的朝向和日照。同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也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所以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也是很有必要的。
3.2.2 近几年来,办公建筑机动车辆有较大增加,安排好各种出入口和场地内部的交通组织也是总平面布置的主要内容之一,做到人、车分流,交通流畅,道路布置便于人员进出。调查中,发现许多单位在总平面布置中没有安排好厨房、锅炉房、变配电间等附属设施的位置,造成交通流线混乱,尤其是一些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防火、卫生防护要求得不到满足,故特列出本条予以强调。
3.2.3 办公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在同一块基地内,为满足办公建筑的使用功能、交通畅顺和环境的要求,必须有合理的布局,自成一区,并宜有单独出入口。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目前,除一般的行政性办公建筑外,商务写字楼的趋势使高层办公建筑向多功能、综合性发展。高层办公建筑一般设有裙房,在裙房内设置商场、餐饮、文化娱乐和金融、旅游、电信等各类营业厅。以上这些办公建筑内容多,功能杂,消防疏散和设备机房都需在同一幢楼内解决。为合理安排它们之间的关系,避免互相干扰,有利于安全疏散,方便办公人员上下班,本条主要规定办公楼与其他功能用房合建时,总平面布置中办公用房应与裙房商场、餐饮、文化娱乐和各类营业厅等分别设置独自出入口。
与酒店等同在一幢楼内的办公区域,其办公人员要求独立设置出入口可能有困难,因此条文中作“宜独立设置”的规定。
3.2.4 提高环境质量,重视绿化已成为当前办公建筑设计的一项重要工作,绿化环境已不是可有可无的事。应该根据基地情况、办公建筑性质和所在地区的气候特点做好绿化设计,其绿地覆盖率应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绿化布局和树种选择应有利于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和阻隔噪声,创造安静、卫生的良好环境。
规定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之间的距离要求,是为了防止植物根系影响建筑物安全和构筑物妨碍树木花草生长。
3.2.5 目前我国大中城市机动车数量迅猛增加,停车难的问题甚为突出,尤其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地问题亟待解决。无论何种办公建筑,在基地中必须考虑汽车停放场地(库),并按当地的实际情况酌情考虑非机动车的停放场地(库)。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昆明等城市,有关部门已明确规定,凡建设大中型建筑时都必须配建停车场(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交付使用。关于停车数量和位置的要求,因各城市和地区情况不同,条文中首先要求设计时应根据该城市或地区已有的地方法规或统一规划执行,条文中的配置指标为最低标准。停车场地(库)最好将内部使用和外部使用的场所分开设置。有条件时汽车停车可充分利用社会停车设施。一些用地紧张的大中城市,为节约用地,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说明:最低标准是参照了全国部分省市已有的配置指标和全国机动车的保有量,截至2014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54亿,平均每9人一辆汽车,这也包括西藏地区的指标。按办公建筑人均建筑面积20m²计,每100m²建筑面积5人,而办公人员又是机动车拥有数量较多的人群,所以0.60辆/100m²的机动车指标还是偏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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