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76-201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1 一般规定

5.1.1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学用房与公共学习用房、劳动技能与生活技能训练用房、康复训练与检测用房等。
5.1.2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分区明确、易于识别;
    2 综合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应按学生残障类型划分相对独立的教学空间;
    3 聋校教学空间设计应减少视线障碍;
    4 平面宜布置成外廊形式。
5.1.3 专用教学用房及生活技能训练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专用教学用房内应设置储存和展示空间;
    2 生活技能训练用房宜分别设置准备、示范、操作与储存空间。
5.1.4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外廊的教学用房宜设置窗户,其开启方式应保证学生的使用和通行安全;
    2 门上宜设置观察窗;
    3 房间楼地面应与走道持平,并应采用防滑材料;
    4 盲校和培智学校的教学用房不应设置高出地面的讲台。
条文说明
5.1.1 特殊教育学校依学校类型、规模、教学活动的要求和条件提供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每所学校宜分别设置上述各类用房,每类用房的具体组成则视各校不同情况而定。
5.1.2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合应避免相互干扰,同时又要相互联系。
    1 出于对残障学生使用方便的考虑,紧凑集中型优于疏松分散型,同时功能分区应明确、易于识别。
    2 由于不同类型的残障学生在知识掌握、信息获取、问题理解、人际交流等方面个体差异较大,不同类型残障学生之间“以强欺弱”的现象时有发生,加之不同的教学方式、生活习惯和工作特点对教学空间、生活空间及活动空间的要求有所不同,为提高综合学校的教学效果,改善各类型学生的学习环境,防止交叉影响,不同类型的残障学生教学、生活空间应有明确的区域划分。
    3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 76-2003规定“盲校、培智学校教学空间设计严禁采用弧形平面组合”是因有视力残障和智力残障的学生在辨向和行动上存在困难,若校舍采用弧形平面组合,易使学生在日常使用和紧急疏散时缺乏方向感,引发安全事故。经大量实例分析,此规定易造成校园建筑与场地关系较差、用地浪费及建筑形式呆板等一系列问题,限制建筑设计工作且影响学校实际使用,故作此修改。
    4 目前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用房的平面布置有内廊式和外廊式两种基本形式,内廊式存在教室之间干扰较大、采光不足、通风不良等缺陷,为使特殊教育学校有良好的教学环境,教学用房在炎热及温暖地区宜采用开放式外廊布置形式,在寒冷及严寒地区宜采用封闭式外廊布置形式。
5.1.3 专用教学用房及生活训练用房的设计要充分考虑特殊教育的教学特点,各地可根据实际条件,结合学校教学及其辅助用房的整体设计,按照不同用房使用功能的需求,妥善设置相关辅助用房。
    1 专用教学用房内沿侧墙或后墙布置存放或展示空间时需保证其与课桌之间的正常通行宽度符合相关规定,储存或展示器具应与建筑结构采取固定措施,防止地震等突发灾害对室内人员造成间接伤害,若储存或展示器具的材质选用玻璃,应为安全玻璃且强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2 各类型残障学生在使用专用教学用房及生活训练用房时,首先应确保其行走及活动过程中的无障碍,电缆槽、地面插座等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因液体侵入、导体或用手碰触引发的安全事故,此外,电缆槽等的铺设需注意地面材料因施工原因产生的防腐防潮问题。严寒地区的教室、实验室的地面宜采用热工性能好的地面材料。由于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教学内容的自身特点,加之生活训练用房所需教学工具、模型及设备等不尽相同,故宜分别设置准备、教师讲解及示范、学生操作及体验和储存空间。
5.1.4 各类构造设计应满足残障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的安全和无障碍环境,并应根据学生的残障类型创造补偿其生理缺陷的外部条件。
    1 教学及其辅助用房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教室、实验室的窗台高度不宜低于0.80m,并不宜高于1.00m,教室、实验室靠外廊一侧应设窗以保持视线畅通,有助于日常安全巡视,距地面2.00m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影响教室、走廊的使用和通行安全,教室、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风沙较大地区的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普通教室及专用教室等宜设防风沙窗,二层以上的教学楼内外开启的窗,应考虑擦洗玻璃方便与安全,夏热冬暖地区的教室、实验室、风雨操场的窗下部宜设置可开启的百叶窗。
    2 教学及其辅助用房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有通风要求房间的门均应设可开启的上亮,盲校、培智学校的各种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用房严禁设置门槛。盲校房间名称应在门扇的中部设置盲文标牌,其高度宜为距地面1.20m~1.40m,此外还应有中文名称标牌,门宜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设置固定门扇的定门器。
    3 防滑的地面材料,如3mm~5mm的塑胶,可降低噪声,减少盲生和培智学生的听力干扰,防止摔伤和磕碰。
    4 盲生和培智学生通常存在一定的行为障碍,高出地面的讲台会带来安全隐患,另外,由于学生的注意力不易保持,老师站在高出地面的讲台上的一些举动可能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