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90-2009
15.1 化验
15.1.1 垃圾焚烧厂应设置化验室,并应定期对垃圾热值、各类油品、蒸汽、水以及污水进行化验和分析。
15.1.2 化验室所用仪器的规格、数量及化验室的面积,应根据焚烧厂的运行参数、规模等条件确定。
15.1.2 化验室所用仪器的规格、数量及化验室的面积,应根据焚烧厂的运行参数、规模等条件确定。
条文说明
15.1.1 化验室定期做以下化验、分析:
1 应定期对原水(自来水)、锅炉给水、锅水和蒸汽进行化验分析。分析的项目有悬浮物、硬度、碱度、pH值、溶氧、含油量、溶解固形物(或氯化物)、磷酸盐、亚硫酸盐等。
2 垃圾分析的项目有:垃圾物理成分(包括垃圾含水量)、垃圾热值等。飞灰分析的项目有:固定碳、重金属。煤和油的分析项目有:水分、挥发分、固定碳、灰分、发热量、黏度等。
3 污水分析项目有:BOD5、CODcr、HN3-N、SS等。
15.1.2 常用的水汽、污水分析仪器参见表8。
垃圾、飞灰、烟气、燃油分析项目的主要设备和仪器参见表9。
注:以上仪器设备项目可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规模进行选用。
1 应定期对原水(自来水)、锅炉给水、锅水和蒸汽进行化验分析。分析的项目有悬浮物、硬度、碱度、pH值、溶氧、含油量、溶解固形物(或氯化物)、磷酸盐、亚硫酸盐等。
2 垃圾分析的项目有:垃圾物理成分(包括垃圾含水量)、垃圾热值等。飞灰分析的项目有:固定碳、重金属。煤和油的分析项目有:水分、挥发分、固定碳、灰分、发热量、黏度等。
3 污水分析项目有:BOD5、CODcr、HN3-N、SS等。
15.1.2 常用的水汽、污水分析仪器参见表8。
表8 部分水汽、污水分析仪器表
表9 主要垃圾、飞灰、烟气、燃油分析设备和仪器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15 其他辅助设施
- 下一节:15.2 维修及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