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Y506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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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预防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防火设计。
1.0.3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特殊功能和技术要求以及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
1.0.4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随着我国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广播电影电视的业务形态和运行方式更加多样化,广电设施也更加复杂。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作为对工程建设防火设计的统一规则,基本覆盖了各行各业的建筑防火设计,具有通用性。广播电影电视设施由于其业务工艺流程的需要,在工程设计中具有区别于其他建筑的特点,因此需要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广播电影电视工程防火设计做出相应的补充,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适用的广播电影电视建筑设计的范围。
1.0.3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防火设计方针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同时,在总结原标准《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Y5067-2003执行近15年来的经验和新情况,结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和影视建筑的特点、行业工艺要求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
    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塔、电影制作基地等广播电影电视专业建筑的使用特点和火灾风险点,有以下特点:
    1 广播电视台建筑由于业务用房规律性分散且功能多样,造成建筑结构复杂,建筑设备系统繁多,致使工程设计难度大,且由于工艺系统的特殊需要,采取通常的防火措施难以满足工艺系统的技术要求;
    2 技术用房或个别场所人员密集程度差异较大,有些场所人员密集度高(如:有观众席位的大型演播室),有些场所虽面积大但室内滞留人员很少(如:中小型专题演播室、录制间、导播室等)。
对于广播电视台的大型电视演播室、综合演播厅,在节目摄录时室内常有大量观众参加,在紧急情况下,人群在短时间内疏散是应重点考虑的风险点;
    3 功能机房内高价值、高电压运行的电子设备多。广播电视台内播出机房、总控机房是全台的节目中枢位置,不但要防火,更要防水、防有害气体等;发射台内的发射机房内安装有高电压运行(高达10kV以上)的广播电视发射机,不但要防火,还要防水、防高温高湿、防尘等;
    4 国家对安全播出要求高。保证舆论安全是国家的战略之一,除了反非法插播外,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也是核心指标之一。一些场所是不允许误操作、误报警、误动作等对安全播出造成威胁的;
    5 设有游览业务的广播电视发射塔属高耸建筑,塔楼距地面一般不小于100m,火灾扑救难度大,必须立足自救。同时,由于建筑体型的特殊性,它的楼梯间、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风道等竖向空间占用多,垂直疏散通道较为狭窄,人员紧急疏散比一般超高层建筑更为困难;
    6 广播电视工程建筑内有大量声、光、电的影视设备,设备之间有大量各种不同用途的电缆、电线相连且绝大部分都安装在电缆沟、电缆井、吊顶内,出现阴燃不易发现;电视演播室、播音室、技术控制室、广播电视发射塔等很多房间是密闭的无窗房间和固定窗房间,由于室内空气处于停滞,火灾初期处于阴燃阶段的时间延长,火情不易及时发现;安装在电缆沟、吊顶内的电缆、电线发生火灾后扑救时,灭火剂不易直接到达着火部位;广播电视发射塔则因垂直通道狭窄,若电缆、电线发生火灾,扑救更难。
    另一方面,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场所,由于有特殊的需求,采用通用的防火措施无法满足工艺技术要求,或者付出代价过大,因此,在能满足火灾预警和有效控制防护区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更为重要。
    结合近几年国内火灾调查研究,对原防火标准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立足于预防和自救,要求设计过程加强对建筑物的防烟、防火措施和对火灾初期的监控和预警,力求采用可靠的防火、防烟技术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本标准是广播影视行业标准,是针对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的特殊条件和防火要求而制订的,因此国家相关标准已有规定的条文按照标准编制原则不再列入本标准中。由于广播影视行业的特殊性,国家相关标准对广播电影电视建筑中的专业技术用房无明确规定的,如演播室、录音室、配音室、直播室、发射机房等,本标准做出了规定,同时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但由于广播电影电视建筑存在一些特殊技术要求的区域和部位,如:高技术要求的录音室、技术审查室、电磁暗室、中小型演播室、大功率中短波发射机房等,直接使用国家通用性防火标准无法实现其技术性能时,按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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