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2部分:服饰 XF856.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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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第 2 部分:服饰
Station uniform for contract firefighters-Part 2:Emblems
GA 856.2-2009
2009-12-29发布 2009-12-29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部分第4章、第5章,8.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A 8566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命名与术语;
    ——第2部分:服饰;
    ——第3部分:春秋制服;
    ——第4部分:夏季制服;
    ——第5部分:冬季制服;
    ——第6部分:执勤帽。
    本部分为 GA 856 的第 2 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2)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平阳县特豪达服饰皮件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健民、王宇、徐成、何峰、何世军、刘合、周凯、李瑜璋,殷海波、柳素燕、谢春龙、曹永强、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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