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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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拉索、拉杆、锚具

Ⅰ 主控项目
4.5.1 拉索、拉杆、锚具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拉索、拉杆、锚具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且应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尺寸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质量证明文件全数检查;抽样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4.5.2 拉索、拉杆、锚具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见证取样送样,检查复验报告。
Ⅱ 一般项目
4.5.3 拉索、拉杆、锚具及其连接件尺寸允许偏差应满足其产品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游标卡尺及拉线量测。
4.5.4 拉索、拉杆及其护套的表面应光滑,不应有裂纹和目视可见的折叠、分层、结疤和锈蚀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Ⅰ 主控项目
4.5.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索杆是预应力钢结构的基本结构单元,索杆材料直接关系到预应力结构的安全,因此,钢结构预应力技术规程中明确规定在预应力结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结构的使用年限,钢材、索杆和锚具材料的牌号和强度等级连接材料的型号和材料的性能,化学成分附加保证项目等。
    预应力索杆分为拉索和拉杆。拉索由索件和锚具组成,索体可分为钢丝绳索体、钢绞线索体和钢丝束索体;拉杆由杆体和锚具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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