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
(五)其他问题
问题72. 设计图纸前后不一致,对同一问题其中有一处或多处错误,但也有一处或多处正确,设计审查如何判定?
处理意见: 设计图纸针对同一问题的表述应前后一致,同时存在正确和错误表述的属于设计单位校审问题,一般问题可按“建议修改”处理,指出其不一致的错误,要求修改,因图纸不一致的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设计单位负责;涉及到强制性条文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7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部分条文与《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及《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有区别,且《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全文为强条,应按何种原则进行设计审查?
处理意见: 相关规范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且条文要求或条文性质不同时,应从严按高要求及性质严重者进行设计审查,违反强条时应按“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
问题7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规定住宅限高 80 米,但审查中有很多高度 100 米的住宅项目已通过规划方案审查,如何处理?
处理意见: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住宅限高 80 米规定由规划主管部门控制,施工图设计审查中以相关规划批文为准,如无批文应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75. 总图未注明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厂房、库房,未注明有害液体,有毒液体气体储罐的应如何处理?
处理意见: 总图未注明的有爆炸危险场所,未注明的有害有毒物质源及未反映的构建筑物不在设计审查范围内,由设计单位对图纸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未注明情况可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要求注明。
问题76. 民用建筑中涉及的噪声、隔音、采光系数、污染物控制等相关控制指标,在规范中大部分均为强制性条文,但这些参数须经专业设备检测才能确定,设计审查时如何处理?
处理意见: 民用建筑中涉及噪声、隔音、采光系数及污染物限值等相关控制指标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作为施工及检测依据,未注明时应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77. 厨房内未按《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 8.4.4 条要求画出排油烟机和热水器,或画了热水器,但未注明是燃气热水器是否违反规范?
处理意见: 住宅厨房应按深度要求画出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并文字注明,未注明时应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处理意见: 设计图纸针对同一问题的表述应前后一致,同时存在正确和错误表述的属于设计单位校审问题,一般问题可按“建议修改”处理,指出其不一致的错误,要求修改,因图纸不一致的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设计单位负责;涉及到强制性条文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73.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部分条文与《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及《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有区别,且《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全文为强条,应按何种原则进行设计审查?
处理意见: 相关规范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且条文要求或条文性质不同时,应从严按高要求及性质严重者进行设计审查,违反强条时应按“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
问题7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规定住宅限高 80 米,但审查中有很多高度 100 米的住宅项目已通过规划方案审查,如何处理?
处理意见: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住宅限高 80 米规定由规划主管部门控制,施工图设计审查中以相关规划批文为准,如无批文应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75. 总图未注明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厂房、库房,未注明有害液体,有毒液体气体储罐的应如何处理?
处理意见: 总图未注明的有爆炸危险场所,未注明的有害有毒物质源及未反映的构建筑物不在设计审查范围内,由设计单位对图纸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未注明情况可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要求注明。
问题76. 民用建筑中涉及的噪声、隔音、采光系数、污染物控制等相关控制指标,在规范中大部分均为强制性条文,但这些参数须经专业设备检测才能确定,设计审查时如何处理?
处理意见: 民用建筑中涉及噪声、隔音、采光系数及污染物限值等相关控制指标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作为施工及检测依据,未注明时应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77. 厨房内未按《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 8.4.4 条要求画出排油烟机和热水器,或画了热水器,但未注明是燃气热水器是否违反规范?
处理意见: 住宅厨房应按深度要求画出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并文字注明,未注明时应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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