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
(四)装修设计
问题68. 实际审查工作中,经常出现将改建工程与建筑装饰工程混淆的情况,应如何明确区分?
处理意见: 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不改变使用功能、不改变主体及影响结构安全。对改变使用功能、涉及到改变主体及影响结构安全的装修设计,根据《建筑法》第二条释义原则上应按改建工程处理。
问题69. 装修设计需改变原消防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提交那些资料?
处理意见: 装修设计需改变原消防设计时,如原设计单位存在,须提供原设计单位意见书;如原设计单位不存在,须提供建设单位承诺书。涉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项目还需提供特殊工程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不满足要求时应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70. 装修设计审查时,怎样处理原设计建筑现状违反规范的情况?原规范与现行规范的适用范围如何确定?
处理意见: 对不在装修设计范围内未改变原状且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现状,可不考虑其是否合规;对于在装修范围内未改变原状,符合原规范设计但不满足现行规范的建筑现状可视为合规;对于在装修范围内未改变原状,违反规范设计但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现状应提出意见要求修改,无法修改的设计单位应回复说明,由原验收单位负责;对于在装修范围内且改变了原状的建筑部分则应按现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否则可根据其违反的具体条文分别按“必须修改(消防安全)”或“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
问题71. 电影院观众厅等类似空间是否为无外窗房间,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应按规范要求提高等级?
处理意见: 根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电影院观众厅等类似空间不属于无外窗房间范围,无需提高相应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当装饰设计符合要求时可按“合格”处理。
处理意见: 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不改变使用功能、不改变主体及影响结构安全。对改变使用功能、涉及到改变主体及影响结构安全的装修设计,根据《建筑法》第二条释义原则上应按改建工程处理。
问题69. 装修设计需改变原消防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提交那些资料?
处理意见: 装修设计需改变原消防设计时,如原设计单位存在,须提供原设计单位意见书;如原设计单位不存在,须提供建设单位承诺书。涉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项目还需提供特殊工程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不满足要求时应按“必须修改(其它)”处理。
问题70. 装修设计审查时,怎样处理原设计建筑现状违反规范的情况?原规范与现行规范的适用范围如何确定?
处理意见: 对不在装修设计范围内未改变原状且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现状,可不考虑其是否合规;对于在装修范围内未改变原状,符合原规范设计但不满足现行规范的建筑现状可视为合规;对于在装修范围内未改变原状,违反规范设计但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现状应提出意见要求修改,无法修改的设计单位应回复说明,由原验收单位负责;对于在装修范围内且改变了原状的建筑部分则应按现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否则可根据其违反的具体条文分别按“必须修改(消防安全)”或“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
问题71. 电影院观众厅等类似空间是否为无外窗房间,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应按规范要求提高等级?
处理意见: 根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有关条款解释的复函】,电影院观众厅等类似空间不属于无外窗房间范围,无需提高相应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当装饰设计符合要求时可按“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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