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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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问题

问题1.  在设计总说明中有些强条未注明,是否按违反强条处理?
处理意见:原则上总说明中涉及到有关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强条内容如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安全等级以及设计基准期、抗震设防类别、抗震等级等均应注明,未注明按“必须修改(强制性条文)”处理。

问题2.  当两本规范涉及同一问题有矛盾时,如何处理?
处理意见:原则上从高从严,如果满足设计说明中明确引用的某一现行规范规程要求,建议不以违反强条处理,但要求设计院调整。

问题3.  设计标准高于规范规定、偏于安全时,审查时如何处理?
处理意见:设计标准高于规范规定、偏于安全时,可不算违反规范。但应提醒设计者,由设计者自行决定是否修改,并说明理由。

问题4.《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恒、活荷载的分项系数加大了,但其他规范还没有修改,是否按新的可靠性统一标准执行?
处理意见:按新的可靠性统一标准执行,所有参数均应按 GB50068- 2018 调整。

问题 5. 装修工程设计审查中,对装修区大量隔墙的增设,改变了原设计用途,结构荷载发生了变化,没有任何验算,也未在图纸进行说明,这是否属于违反了“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处理意见:属于违反了“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强制性条文。
    改变了原设计用途、结构荷载发生了变化的装修设计应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问题6.  结构设计总说明中要求注明“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具体包括哪些方面与内容?
处理意见: 按住建部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 号。

问题7. 应明确单项审查专业。如幕墙由哪些专业审查;基坑支护由岩土还是结构专业审查,幕墙设计是否需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
处理意见:建议幕墙由建筑、结构、电气专业共同审查;基坑支护由岩土、结构专业共同审查;
建议幕墙设计要求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以建设厅下发的书面文件为准)。

问题8 .  初步设计文件是审查依据,如审查通过的初步设计出现下列问题,如结构形式错误、高层建筑超限、建筑确定的荷载、建筑类别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是否需重新申报初步设计审查?
处理意见:审查出与初步设计不符的应提出审查意见,由设计单位负责落实。如发现还存在高层建筑超限情况则必须重新申报进行超限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

问题9.  由建设方另外委托设计的钢结构(网架、轻钢屋面)图纸和计算书,应明确审查标准。
处理意见:执行审查时的现行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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