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2020年)
五、给排水专业
(一)总则
1、主要设计依据不全,总图管道及构筑物无定位尺寸,平面图无楼层标高、无房间名称,设计文件无绿建设计专篇。
2、总平面图应绘制给排水管网及构筑物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标注管道接口处市政管网的位置、标高、管径等。
(二)给水部分
3、采用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的排水口应采取防止被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4、给水管道穿越变形缝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
5、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净距不得小于1米。
6、住宅给水入户支管减压阀前应设置过滤器,减压阀后应设置压力表。
7、低位生活水池(箱)应设置水位监视和溢流报警装置,其信息应传至监控中心。
(三)排水部分
8、用于生活排水系统的特殊单立管系统必须提供通过测试的最大通水能力值后方可设计。
9、仅顶层设置卫生间的排水支管、排水立管均不得穿越下层住户套内空间。
10、排水立管上连接排水横支管的楼层均应设检查口。
11、底层生活排水管道单独排出时,排水横管长度大于12 米时应设置环形通气管。
12、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储藏室。
13、公共建筑无通气的底层生活排水支管单独排出的最大卫生器具数量应满足GB50015-2019-表4.7.1。
14、虹吸雨水系统立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时,应设置检查口。
(四)消防部分
15、管道穿越防火隔墙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6、灭火器设置点配置的灭火器数量应根据计算后确定,不得小于最低配置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且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一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1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7.6.1-6 室内消火栓处应同时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18、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消火栓前有1 米×1 米的操作场地且消火栓箱能开启120 度。
1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第9.1.3 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20、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未采用信号阀时应设置锁定阀位的锁具。
21、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22、地下一层通向地下二层的坡道(以防火卷帘为界)长度超过25 米,地下一层的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够,不可借用地下二层的消火栓,应在坡道内设置考虑增设消火栓。灭火器保护半径也不够,应增设灭火器。
23、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管径及其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计算确定,且应满足《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3.3.2 条规定。
24、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用量计算时应按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否则将导致设计用量偏小。
25、闭式喷淋系统的喷头类型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第6.1.1 条的规定选用。
26、自喷系统末端试水应设置专用排水措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的第9.3.1 条。(自喷专用排水立管应独立设置,不可以与雨水、其他生活废水管合并设置)。
27、住宅底层商商业网点装修时,多间商商业网点合并,导致建筑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消防水泵流量、消防水池不满足规范要求。
28、设计文件未设定消防稳压设备启停泵压力及压力开关启泵压力。
(五)人防部分
29、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
30、人防生活水箱、人防饮用水水箱有效容积计算应注意有效高度,否则将导致有效容积不够。
31、人防饮用水箱、生活水箱应设置消毒设施。
32、地下一层雨水排水不应排入地下二层的人防区域内。
33、人防排水管道引至防护密闭门外的集水坑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密闭措施,图纸中应明确防护密闭措施做法。
1、主要设计依据不全,总图管道及构筑物无定位尺寸,平面图无楼层标高、无房间名称,设计文件无绿建设计专篇。
2、总平面图应绘制给排水管网及构筑物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标注管道接口处市政管网的位置、标高、管径等。
(二)给水部分
3、采用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的排水口应采取防止被水淹没的技术措施。
4、给水管道穿越变形缝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
5、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净距不得小于1米。
6、住宅给水入户支管减压阀前应设置过滤器,减压阀后应设置压力表。
7、低位生活水池(箱)应设置水位监视和溢流报警装置,其信息应传至监控中心。
(三)排水部分
8、用于生活排水系统的特殊单立管系统必须提供通过测试的最大通水能力值后方可设计。
9、仅顶层设置卫生间的排水支管、排水立管均不得穿越下层住户套内空间。
10、排水立管上连接排水横支管的楼层均应设检查口。
11、底层生活排水管道单独排出时,排水横管长度大于12 米时应设置环形通气管。
12、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储藏室。
13、公共建筑无通气的底层生活排水支管单独排出的最大卫生器具数量应满足GB50015-2019-表4.7.1。
14、虹吸雨水系统立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时,应设置检查口。
(四)消防部分
15、管道穿越防火隔墙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6、灭火器设置点配置的灭火器数量应根据计算后确定,不得小于最低配置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且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一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1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7.6.1-6 室内消火栓处应同时设置消防软管卷盘。
18、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消火栓前有1 米×1 米的操作场地且消火栓箱能开启120 度。
1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第9.1.3 条的规定计算确定。
20、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未采用信号阀时应设置锁定阀位的锁具。
21、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22、地下一层通向地下二层的坡道(以防火卷帘为界)长度超过25 米,地下一层的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够,不可借用地下二层的消火栓,应在坡道内设置考虑增设消火栓。灭火器保护半径也不够,应增设灭火器。
23、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管径及其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计算确定,且应满足《消防给水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3.3.2 条规定。
24、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用量计算时应按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否则将导致设计用量偏小。
25、闭式喷淋系统的喷头类型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第6.1.1 条的规定选用。
26、自喷系统末端试水应设置专用排水措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的第9.3.1 条。(自喷专用排水立管应独立设置,不可以与雨水、其他生活废水管合并设置)。
27、住宅底层商商业网点装修时,多间商商业网点合并,导致建筑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消防水泵流量、消防水池不满足规范要求。
28、设计文件未设定消防稳压设备启停泵压力及压力开关启泵压力。
(五)人防部分
29、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
30、人防生活水箱、人防饮用水水箱有效容积计算应注意有效高度,否则将导致有效容积不够。
31、人防饮用水箱、生活水箱应设置消毒设施。
32、地下一层雨水排水不应排入地下二层的人防区域内。
33、人防排水管道引至防护密闭门外的集水坑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密闭措施,图纸中应明确防护密闭措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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