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施工图设计常见问题及质量通病(2020年)
六、暖通专业
(一)图纸深度
1、施工图上各专业之间需会签。
2、暖通设计施工说明中应包含: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室内外设计参数、绿建专篇等内容。
(二)空调通风
3、根据《宁波市绿色建筑设计实施细则》2016 甬SS-01 第9.1.2条规定,空气调节系统住宅卧室、起居室冬季室内温度取18°C。
4、规范及图集版本号应采用新版本:
(1)《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版本号由GB21455-2008改为GB21455-2013;
(2)《金属、非金属风管支吊架》版本号由08K132改为19K112;
(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版本号由GB50243-2002改为GB50243-2016。
5、设计说明中不能出现“VRV”、“MDV”等指定生产厂家型号。
6、分体空调室外机安装、通风散热空间不足,特别是住宅项目,施工图中有设备平台,精装修时另作他用了。设置装饰百叶时百叶的开口率应大于80%,叶片角度不大于15度。
7、在通风与空调系统中产生的噪声,当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噪声标准时,应设置消声设备。
(三)防烟排烟
8、设置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在顶层应表达出固定窗的位置和面积。
9、在采用自然排烟时:图上应标明自然排烟房间的防烟分区面积、净高、清晰高度(最小清晰高度)、排烟量、储烟仓内自然排烟窗有效开启面积等参数。
10、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11、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3.3.7条、第4.4.7条要求,防排烟管道置于土建风道内时,预留的安装空间不足,设计应考虑到安装空间。
12、自然排烟窗(口)应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4.3.6条设置手动开启装置;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
(四)人防
13、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第3.9.5条要求,战时进风、排风未采取消声措施。
14、防护工程应设置空气质量监测。
15、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第7.6.3条规定,通风管密闭翼环厚度不小于10mm。
1、施工图上各专业之间需会签。
2、暖通设计施工说明中应包含:项目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室内外设计参数、绿建专篇等内容。
(二)空调通风
3、根据《宁波市绿色建筑设计实施细则》2016 甬SS-01 第9.1.2条规定,空气调节系统住宅卧室、起居室冬季室内温度取18°C。
4、规范及图集版本号应采用新版本:
(1)《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版本号由GB21455-2008改为GB21455-2013;
(2)《金属、非金属风管支吊架》版本号由08K132改为19K112;
(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版本号由GB50243-2002改为GB50243-2016。
5、设计说明中不能出现“VRV”、“MDV”等指定生产厂家型号。
6、分体空调室外机安装、通风散热空间不足,特别是住宅项目,施工图中有设备平台,精装修时另作他用了。设置装饰百叶时百叶的开口率应大于80%,叶片角度不大于15度。
7、在通风与空调系统中产生的噪声,当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噪声标准时,应设置消声设备。
(三)防烟排烟
8、设置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在顶层应表达出固定窗的位置和面积。
9、在采用自然排烟时:图上应标明自然排烟房间的防烟分区面积、净高、清晰高度(最小清晰高度)、排烟量、储烟仓内自然排烟窗有效开启面积等参数。
10、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敞开楼梯的开口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11、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3.3.7条、第4.4.7条要求,防排烟管道置于土建风道内时,预留的安装空间不足,设计应考虑到安装空间。
12、自然排烟窗(口)应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第4.3.6条设置手动开启装置;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
(四)人防
13、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第3.9.5条要求,战时进风、排风未采取消声措施。
14、防护工程应设置空气质量监测。
15、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第7.6.3条规定,通风管密闭翼环厚度不小于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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