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上节
下节
查找
检索
建筑用陶瓷纤维防火板 JG/T564-2018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搜索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
产品包装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商、商标和详细地址;
b)产品名称和标记;
c)产品规格和数量;
d)产品生产日期及批号;
e)防潮、防雨、小心轻放标志。
9.2 包装
包装材料应具有防潮性能,密封或捆扎牢固,特殊包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9.3 运输
运输时应防潮、防雨水,装卸时不得抛扔。
9.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防潮的仓库内,严禁姻火。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上一节:
8 检验规则
下一节:
没有了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