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 DB22/T288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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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细水雾灭火系统

9.1 每日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 1 次检查:
    a) 应检查控制阀等各种阀门的外观及启闭状态,阀门外观应完好,无渗漏,无锈蚀、组件齐全,标识完整准确,启闭状态应正确。阀前或阀后压力表示值应在正常范围内且符合设计要求;
    b)  应检查系统的主备电源接通情况,主电源配电柜标志应明显清晰,柜上的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
    c)  应检查报警控制器、水泵控制柜(盘)的控制面板及显示信号状态,指示灯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操作应灵活可靠,标识应明显清晰;
    d) 应检查系统的标志和使用说明等标识是否正确、清晰、完整,并应处于正确位置。
9.2 每月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 1 次检查:
    a) 应检查系统组件的外观,系统组件应齐全,外观应完好、无机械损伤,标识应清晰正确;
    b)  应检查喷头的外观及备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应无渗漏、涂漆、腐蚀、机械损伤现象,安装位置应无变化,应无被拆除、遮挡等情况。备用喷头的数量不应小于其实际安装总数的 1%,且每种备用喷头数不少于 5 只;
    c)  应检查手动操作装置,其标识应正确、清晰、完整。装置处于正确位置,应与其所保护场所相对应,保护罩、铅封应完整。
9.3 每季度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 1 次检查:
    a)  对于开式系统,应分别采用电动和手动方式启动分区控制阀,水通过泄放试验阀排出,观察动作及反馈情况;
    b) 对于闭式系统,应利用试水阀对动作信号反馈情况进行试验,在试水阀处放水或手动关闭分区控制阀,观察动作及反馈情况;
    c) 应检查管道和支、吊架不应受损、松动,以及管道连接件应无变形、老化或裂纹等现象。
9.4 每年应对系统的下列项目进行 1 次检查:
    a)  应对系统组件、管道及管件进行 1 次全面检查,并应清洗储水箱、过滤器,同时应对控制阀后的管道进行吹扫;
    b) 储水箱应每半年换水 1 次,储水容器内的水应按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换,水质符合 GB50898 的要求;
    c) 每年应进行系统模拟联动功能试验,应符合 GB 50898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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