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32/T18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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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规范性附录) 系统送风量及系统排烟量的测试方法

B.1 采用风速仪,按下列方法测量排烟(送)风口的风速:
B.1.1 小截面风口(风口面积小于0.3㎡),可采用5个测点,见图1所示。
B.1.2 当风口面积大于0.3㎡时,对于矩形风口,见2所示,按风口断面的大小划分成若干个面积相等的矩形,测点布置在图每个小矩形的中心,小矩形每边的长度为200mm左右;对于条形风口见图3所示,在高度方向上,至少安排两个测点,沿其长度方向上,可取4-6个测点;对于圆形风罩,见图4所示,并至少取5个测点,测点间距≤200mm。
B.1.3 若风口气流偏斜时,可临时安装一截长度为0.5-1m,断面尺寸与风口相同的短管进行测定。
图1:小截面风口测点布置
图1:小截面风口测点布置

图2:矩形风口测点布置
图2:矩形风口测点布置

图3:条缝形风口测点布置
图3:条缝形风口测点布置

图4:圆形风口测点布置
图4:圆形风口测点布置
B.2 按下列公式计算排烟风口的平均风速:
Vp=(V1+V2+V3+……Vn )/n
    式中:
    Vp——平均风速,m/s;
    V1、V2、V3、……Vn—各测点风速,m/s;
    n——测点总数
B.3 按下列公式计算排烟量或正压送风量。
L=3600Vp·F(m³/h)
    式中:
    L=排烟量(m³/h)
    Vp=排烟口(送风口)风处平均风速m/s
    F=排烟口(送风口)风处有效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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