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北京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 DB11/1354-2016
5.16 防火分隔设施
5.16.1 防火卷帘
5.16.1.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16.1.2 外观质量
技术要求:钢质防火卷帘的帘板装配完毕后应平直,不应有孔洞或缝隙。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5.16.1.3导轨安装
5.16.1.3.1 嵌入深度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帘板或帘面嵌入导轨的深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测量,测量点为每根导轨距其底部200mm处,取最小值。导轨间距大于表6的规定时,导轨间距每增加1000mm,每端嵌入深度应增加10mm,且卷帘安装后不应变形。
检验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钢直尺。
5.16.1.3.2 平行度
技术要求:单帘面卷帘的两根导轨应互相平行,双帘面卷帘不同帘面的导轨也应互相平行,其平行度误差均不应大于5mm。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用钢卷尺、激光测距仪测量,测量点为距导轨顶部200mm处、导轨长度的1/2处及距导轨底部200mm处3点,取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
检验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16.1.3.3 垂直度
技术要求:卷帘的导轨安装后相对于基础面的垂直度误差不应大于1.5mm/m,全长不应大于20mm。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采用吊线方法,用直尺或钢卷尺、激光测距仪测量。
检验器具:垂直度测试仪、钢直尺或卷尺、激光测距仪。
5.16.1.4 卷门机
5.16.1.4.1 手动拉链和速放装置设置
技术要求:卷门机应设有手动拉链和手动速放装置,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并应有明显标志。手动拉链和手动速放装置不应加锁,且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5.16.1.4.2 手动拉链和速放装置功能
技术要求:
a)卷门机手动操作装置(手动拉链)应灵活、可靠,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手动操作装置(手动拉链)操作防火卷帘启、闭运行时,不应出现滑行撞击现象;
b)卷门机应具有电动启闭和依靠防火卷帘自重恒速下降(手动速放)的功能。启动防火卷帘自重下降(手动速放)的臂力不应大于70N;
c)卷门机应设有自动限位装置,当防火卷帘启、闭至上、下限位时应自动停止,其重复定位误差应小于20mm。
c)卷门机应设有自动限位装置,当防火卷帘启、闭至上、下限位时应自动停止,其重复定位误差应小于20mm。
重要程度: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a)直观检查,拉动手动拉链,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
b)手动试验,拉动手动速放装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用弹簧测力计或法码测量其启动下降臂力。
b)手动试验,拉动手动速放装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用弹簧测力计或法码测量其启动下降臂力。
c)启动卷门机,运行一定时间后,关闭卷门机,用直尺测量重复定位误差。
检测器具:测力计,钢直尺。
5.16.1.4.3 温控释放装置
技术要求:温控释放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技术要求:温控释放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检查。
5.16.1.4.4 温控释放功能
技术要求:安装在防火卷帘上的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防火卷帘应自动下降至全闭。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同一工程同类温控释放装置抽检(1~2)个。
抽检方法:同一工程同类温控释放装置抽检(1~2)个。
检测方法:防火卷帘安装并调试完毕后,切断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感温元件动作,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试验前,应准备备用的温控释放装置,试验后,应重新安装。
5.16.1.5 防火封堵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防护罩等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等封堵,封堵部位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封堵材料的检查报告直观检查。
5.16.1.6 控制装置
5.16.1.6.1 安装位置及标识
技术要求:
a)防火卷帘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应分别安装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的墙壁上,当卷帘一侧为无人场所时,可安装在一侧墙壁上,安装应牢固可靠,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b)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应安装在便于识别的位置,且应标出上升、下降、停止等功能。
b)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应安装在便于识别的位置,且应标出上升、下降、停止等功能。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5.16.1.6.2 手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上的按钮和手动按钮盒上的按钮,可控制防火卷帘的上升、下降、停止。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手动试验。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手动试验。
5.16.1.6.3 自重下降功能
技术要求:将卷门机电源设置于故障状态,防火卷帘应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下,依靠自重下降至全闭。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切断卷门机电源,按下防火卷帘控制器下降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
5.16.1.6.4 远程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应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应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使火灾探测器组发出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声、光报警情况。
5.16.1.6.5 备用电源
技术要求:设有备用电源的防火卷帘,其控制器应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换不应使防火卷帘控制器发生误动作。备用电源的电池容量应保证防火卷帘控制器在备用电源供电条件下能正常可靠工作1h,并应提供控制器控制卷门机速放控制装置完成卷帘自重垂降,控制卷帘降至下限位所需的电源。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切断防火卷帘控制器的主电源,观察电源工作指示灯变化情况和防火卷帘是否发生误动作。再切断卷门机主电源,使用备用电源供电,使防火卷帘控制器工作1h,用备用电源启动速放控制装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
检测器具:秒表。
5.16.1.6.6 故障报警功能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电源缺相或相序有误,以及防火卷帘控制器与火灾探测器之间的连接线断线或发生故障,防火卷帘控制器均应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任意断开电源一相或对调电源的任意两相,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及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断开火灾探测器与防火卷帘控制器的连接线,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报警情况。
5.16.1.6.7 接地点及标识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的金属件应有接地点,且接地点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连接地线的螺钉不应作其他紧固用。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5.16.1.8 喷水保护组件安装
技术要求:用于保护防火卷帘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喷头、报警阀等组件的安装,其规格、数量及喷头间距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16.1.9 自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当防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输出控制防火卷帘完成相应动作的信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控制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由上限位自动关闭至全闭:
b)防火卷帘控制器接到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至中位(1.8m)处停止,接到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后,继续关闭至全闭;
c)防火卷帘半降、全降的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c)防火卷帘半降、全降的动作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分别使火灾探测器组发出半降、全降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声、光报警和防火卷帘动作、运行情况以及消防控制室防火卷帘动作状态信号显示情况。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16.1.10 运行功能
5.16.1.10.1 平稳同步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运行时,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应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mm。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手动检查;用钢卷尺、激光测距仪测量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
5.16.1.10.2 运行速度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电动启、闭的运行速度应为(2~7.5)m/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应大于9.5m/min。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测量自卷帘门动作至自动停止的距离(m)与运行时间(min)之比。
检测器具:秒表、卷尺、激光测距仪。
5.16.1.10.3 运行噪声
技术要求:防火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声不应大于85dB。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在防火卷帘运行中,用声级计在距卷帘表面的垂直距离1m、距地面的垂直距离1.5m处,水平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
检测器具:数字声级计。
5.16.2 防火门
5.16.2.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防火门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16.2.2 安装位置
技术要求:防火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置在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应安装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扇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16.2.3 自闭功能
技术要求:常闭防火门应安装闭门器等,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应安装顺序器。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开启后应能按顺序关闭。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最大限度开启常闭防火门后释放,查看门扇自行关闭顺序。
5.16.2.4 手动启闭
技术要求: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防火门在关闭后应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除特殊情况外,防火门门扇的开启力不应大于80N。防火门安装完成后,其门扇应启闭灵活,并应无反弹、翘角、卡阻和关闭不严现象。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在防火门两侧分别用测力计手动开启防火门后释放,检查开启力。关闭后观察是否存在反弹、翘角、卡阻现象。
检测器具:测力计。
5.16.2.5 防火门间隙
技术要求:
a)防火门门框与门扇、门扇与门扇的缝隙处嵌装的防火密封件应牢固、完好;
b)防火门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不应小于12mm;
c)防火门门扇与门框的配合活动间隙应符合下列规定:
b)防火门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不应小于12mm;
c)防火门门扇与门框的配合活动间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扇与门框有合页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公差;
2)门扇与门框有锁一侧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设计图纸规定的尺寸公差;
3)门扇与上框的配合活动间隙不应大于3mm;
4)双扇、多扇门的门扇之间缝隙不应大于3mm;
5)门扇与下框或地面的活动间隙不应大于9mm;
5)门扇与下框或地面的活动间隙不应大于9mm;
6)门扇与门框贴合面间隙、门扇与门框有合页一侧、有锁一侧及上框的贴合面间隙,均不应大于3mm。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
a)使门扇处于关闭状态,用工具在门扇与门框相交的左边、右边和上边的中部画线作出标记,用钢板尺测量;
b)使门扇处于关闭状态,用塞尺测量其活动间隙。
b)使门扇处于关闭状态,用塞尺测量其活动间隙。
检测器具:卷尺、激光测距仪或钢直尺、塞尺。
5.16.2.6 电动控制装置
技术要求:防火门电动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按设计图纸、施工文件直观检查。
5.16.2.7 防火插销
技术要求:防火插销应安装在双扇门或多扇门相对固定一侧的门扇上。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5.16.3 防火窗
5.16.3.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防火窗的型号、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16.3.2 防火密封
技术要求:有密封要求的防火窗,其窗框密封槽内镶嵌的防火密封件应牢固、完好。
重要程度:C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直观检查。
5.16.3.3 控制装置设置
技术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应装配火灾时能控制窗扇自动关闭的温控释放装置,窗扇启闭控制装置、温控释放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要求,并应位置明显,便于操作。
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手动试验,直观检查。
5.16.3.4 现场手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活动式防火窗,现场手动启动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时,活动窗扇应灵活开启,并应完全关闭,同时应完全关闭,无卡阻现象。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对照设计,手动试验,直观检查。
5.16.3.5 温控释放装置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安装在活动式防火窗上的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活动式防火窗应在60s内自动关闭。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同一工程同类温控释放装置抽检(1~2)个。
抽检方法:同一工程同类温控释放装置抽检(1~2)个。
检测方法:切断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热敏感元件动作,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用秒表测试关闭时间。试验前,应准备备用的温控释放装置,试验后,应重新安装。
检测器具:秒表。
5.16.3.6 远程手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活动式防火窗,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在消防控制室启动防火窗关闭功能,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5.16.3.7 自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16.3.7 自动控制功能
技术要求:活动式防火窗,其任意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应自动关闭,并应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
检测方法:用专用测试工具,使活动式防火窗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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