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宿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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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室内外装修

4.5.1 室内外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影响建筑物结构的安全性;
    2 应采用节能、环保型装修材料,且应符合现行《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相关规定。
4.5.2 室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影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2 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的相关要求;
    3 客房、走道等人员通行区域的地面、楼面面层应采用耐磨、防滑的材料。
4.5.3 外墙装修材料或构件、招牌、灯箱、广告等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安全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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