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宿建筑设计技术导则
4.6 建筑风貌
4.6.1 民宿建筑选址和设计应与当地建筑风貌相协调。
4.6.2 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尺度、材质与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建筑相协调。
4.6.3 在历史文化村镇及传统村落区域,建筑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充分利用周边自然景观环境,融入到其空间、视线等设计中;
2 宜考虑场地周边的文化传统与居民生活方式;
4.6.4 在风景名胜区可建设区域,民宿建筑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和周边景观,让使用者拥有最大化的观景体验,不应对生态景观造成破坏;
1 充分利用周边自然景观环境,融入到其空间、视线等设计中;
2 宜考虑场地周边的文化传统与居民生活方式;
4.6.4 在风景名胜区可建设区域,民宿建筑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和周边景观,让使用者拥有最大化的观景体验,不应对生态景观造成破坏;
2 建筑风格宜朴素自然,与环境融于一体;
3 建筑材料采用宜因地制宜,就地取材。
3 建筑材料采用宜因地制宜,就地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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