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9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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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电线电缆的敷设

6.3.1 商店建筑内敷设于潮湿、腐蚀性气体、蒸汽等环境的线缆应采取防护措施。
6.3.2 商店建筑内存储和经营有酸碱腐蚀性介质的场所宜采用明敷塑料导管和槽盒布线。商店建筑内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应采用明敷塑料导管和槽盒布线。
6.3.3 矿物绝缘电缆可采用支架吊装或沿墙明敷,柔性矿物绝缘电缆可在桥架内敷设。
6.3.4 大、中型商店建筑的强电和弱电线缆竖井应分别设置。小型商店建筑的强电和弱电线缆竖井宜分别设置。
6.3.5 电气竖井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零售业态的用电负荷及供电距离、建筑物的沉降缝设置和防火分区等因素确定,电气竖井应避免邻近烟道、热力管道和其他散热量大或潮湿的区域。
6.3.6 商店建筑内的电气竖井门应有警示标识并加装门禁装置,检修门应向外开启。
6.3.7 电气竖井内应采取与建筑物同等防火等级的防火密封隔离和防火封堵措施。
条文说明
6.3.4 大、中型商店建筑强、弱电电线电缆众多,经营业态经常变动,装修频繁,分类设置竖井,有利于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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