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DB37/T24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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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评估实施

5.3.1 按本文件第7章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资料审查及现场检查。
5.3.2 评估人员应如实填写原始记录,字迹清晰、信息完整。
5.3.3 现场评估完成后,项目组应按照消防安全合法性、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四个单元列明评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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