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 GB17914-2013
5 入库验收
5.1 原则
5.1.1 入库商品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进口商品还应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他说明。
5.1.2 保管方应验收商品的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等,验后作出验收记录。
5.1.3 验收应在库房外安全地点或验收室进行。
5.1.4 每种商品拆箱验收2箱~5箱(免检商品除外)。验后将商品包装复原,并做标记。
5.2 验收项目
5.2.1 包装
5.2.1 包装
5.2.1.1 标签应符合GB15258的规定。
5.2.1.2 应封闭严密,完整无损,容器和外包装不沾有内装商品和其他物品,无受潮和水湿等现象。
5.2.1.3 各类商品的内外包装材质及衬垫见表2。
5.2.1.3 各类商品的内外包装材质及衬垫见表2。
5.2.2 质量
5.2.2.1 固体无潮解,无熔(溶)化,无变色和风化。
5.2.2.2 液体颜色正常,无封口不严,无挥发和渗漏。
5.2.2.3 气体钢瓶螺旋口严密,无漏气现象。
5.3 验收
5.3.1 应符合5.2的规定。
5.3.2 验收完毕,合格品应做好入库单及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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