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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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供热工程项目规范

Projectcode for heating engineering

GB 55010-2021

2021-04-09 发布
2022-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供热工程项目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供热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0-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9日

    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自规范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天原建造时的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往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为准。


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要求,编制组在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技术法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与国家法规政策相协调,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供热工程项目建设、运行、维护、拆除等全生命期所遵循的基本要求;2.保证供热工程安全生产和稳定供热所涉及的热源厂和供热管网所必须遵守的功能、性能要求;3.实现供热工程稳定供热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技术措施。

    本规范中,规定规模、布局的条款是:第2.1节全部条款、第3.1.1、4.1.2、4.2.1条。

    本规范中,规定供热设施功能、性能的条款是:第2.2节全部条款、第3.2.1、4.1.1条。

    下列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按本规范执行:

    《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 51131-2016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14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2010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88-2014

    《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CJJ 105-2005

    《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 138-2010

    《城市供热管网暗挖工程技术规程》CJJ 200-2014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CJJ 203-2013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本规范编制单位、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

    (一)起草单位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洛阳热力有限公司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

    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起草人员

    丁高 杨健 冯继蓓 李春林 王淮 刘荣 牛小化 陈鸿恩 陈亮 于黎明 梁鹂 钱琦 孔恒

    (三)审查人员

    刘贺明 段洁仪 倪照鹏 宋波 潘一玲 夏建军 郭华 高永军 姜林庆 宋奇叵 白冬军 张涛 郭维圻 王爱民

三、术语

1 供热 heating

    由一个或多个热源并通过供热管网向热用户供热的方式。

2 供热工程 heating engineering

    实现供热热能生产、输送的设备、管道及附件、相关配套设施,以及控制软件、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组成的完整系统。

3 热电联产 cogeneration

    热电厂同时生产电能和可用热能的联合生产方式。

4 热源厂 heat source plant

    将天然或人造能源形态转化为符合供热要求的热能形态的综合设施。

5 供热厂 heating plant

    以供热锅炉房为供热热源的设施。

6 锅炉间 boiler room

    安装锅炉本体的房间。

7 燃烧设备间 combustion equipment room

    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中,安装燃气燃烧设备的房间。

8 厂站 plant and station

    热源厂、热力站及中继泵站的总称。

9 站房 facility site

    设置供热或冷热电联供系统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区域或场所。

10 供热管网 heating network

    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供热管道、热力站及中继泵站等设施的总称。

11 供热管道 heating pipeline

    输送供热介质的室外管道及其沿线的管路附件和附属构筑物的总称。

12 热力站 heating station

    用来转换供热介质种类、改变供热介质参数、分配、控制及计量供给热用户热量的设施。

13 中继泵站 booster pump station

    热水供热管网中根据水力工况要求,在供热干线上设置水泵的设施。

14 水击 water hammer

    在压力管道中,由于液体流速的急剧改变,从而造成瞬时压力显著、反复、迅速变化的现象,也称水锤。

15 设计工作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设计规定的管道、结构或构件等不需要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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