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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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冷弯钢构件

4.2.1 轴心受拉构件和以受拉为主的拉弯构件应进行强度和刚度验算。
4.2.2 轴心受压构件、受弯构件、压弯构件和以受弯为主的拉弯构件,应进行强度、稳定性和刚度验算。
4.2.3 设计刚架、屋架、檩条和墙梁,应对构件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进行验算,且应考虑由于风吸力作用引起构件内力变化的不利影响。
4.2.4 经退火、焊接和热镀锌等热处理的冷弯型钢构件不应采用考虑冷弯效应的强度设计值。
条文说明
4.2.1 轴心受拉构件和受拉为主的拉弯构件设计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通过强度验算控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通过刚度验算控制。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构件的设计计算均不考虑截面塑性发展,而以边缘屈服作为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
4.2.2 轴心受压构件、受弯构件、压弯构件和受弯为主的拉弯构件,必须进行局部稳定和整体稳定验算。格构式压弯构件,除应计算整个构件的强度和稳定性外,尚应计算单肢的强度和稳定性,以保证单肢不先于整体破坏。
4.2.3 刚架、屋架、檩条和墙梁设计时应同时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需要进行强度、稳定性和刚度验算。冷弯型钢门式刚架由于结构自重小,在风吸力作用下,刚架梁下翼缘因受压可能会出现刚架平面外失稳。因此,通常在刚架梁下翼缘处设置隅撑与檩条相连作为其侧向支承点,此时,下翼缘受压刚架梁的计算长度可取两倍的隅撑间距。刚架柱的内翼缘由于风吸力作用一般也需要设置隅撑与墙梁相连,以确保刚架柱内翼缘在风吸力作用下在刚架平面外的稳定性。当受拉构件在风吸力作用下受压时,其长细比的限值应更加严格。
4.2.4 冷弯型钢构件是由钢板或钢带经冷加工成型的。由于冷作硬化的影响,冷弯型钢棱角处的屈服强度将较母材有较大的提高,提高的幅度与成型方式系数、钢材的抗拉强度与屈服强度的比值、型钢截面所含棱角数目、棱角对应的圆周角、型钢截面中心线的长度等项因素有关。计算全截面有效的受拉、受压或受弯的冷弯型钢构件的强度时,可采用考虑冷弯效应的强度设计值。但经退火、焊接和热镀锌等热处理的冷弯型钢构件,其冷弯硬化的影响已不复存在,故不应采用考虑冷弯效应的强度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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