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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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7.2.1 室外消防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的条件?
    处理意见: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但建议市政进水管至少 设一个室外消火栓:
    1 设有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且建筑物在消防水池保护半径150m范围内;
    2 该建筑为多层建筑,且不需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
    3 该消防水池符合《消水规》第4.3.7条要求,取水口数量(一个取水口流量按10~15L/S计)满足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4 该建筑室外消防设计流量不大于25L/S;
    5 该建筑在当地消防站的保护范围内。
7.2.2 消防软管卷盘是否需要设置消火栓报警按钮?
    处理意见:单独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时,可不设置消火栓报警按钮。
7.2.3 室外消火栓系统是否可以利用消防水箱稳压?
    处理意见:依据《消水规》第6.1.7条独立的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的充水和压力;利用消防水箱稳压时,宜独立设置高位消防水箱,并符合《消水规》第5.2.1条要求。室内外合用的消防给水系统可以利用高位消防水箱稳压。
7.2.4 多种功能组合的公共建筑、除商业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的建筑、高级宾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如何确定? 处理意见:
    1 当一座高层公共建筑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使用功能时,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消水规》表3.6.2中公共建筑的高层综合楼取值,火灾延续时间3.00h;
    2 当住宅与一种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消水规》表3.6.2中的公共建筑取值,火灾延续时间2.00h;
    3 当住宅与两种及以上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且建筑高度大于24m时,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按《消水规》表3.6.2中公共建筑的高层综合楼取值,火灾延续时间3.00h。建筑高度为建筑总高度,按新版《建规》附录A第A.0.1 条计算;
    4 高级宾馆(包括多层和高层)的火灾延续时间取3.00h;
    5 在确定建筑物是否按《消水规》表3.6.2中公共建筑综合楼进行取值时,为本建筑物服务的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含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不单列为一种使用功能。
7.2.5 某医院新建医技病房楼,建筑面积约12100㎡,地下三层,地上十五层。本工程主要功能:地下三层为汽车库,地下二层~五层为医技用房,六~十五层为病房;此类工程的火灾延续时间如何确定?
    处理意见:此类医技病房楼的设计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消水规》表3.6.2中其他公共建筑的值。
7.2.6 《消水规》第6.1.9条第1款中 “其他重要建筑”范围?第2款中何种情况属于“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何种情况属于“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
    处理意见:
    1 “其他重要建筑”是指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如商场、剧院、影院等。一般地普通办公楼和住宅不算重要建筑。教学楼、医院、旅馆应算其他重要建筑,实验楼可根据其重要性,进行综合判断;
    2 “安全可靠”一般系指设有消防水池、消防水泵、两路供水、双电源。是否确有困 难,何为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建议通过专家论证来确定。
7.2.7 对于《消水规》中在施工(第12章)、系统调试与验收(第13章)、维护管理(第14章)等非设计内容的章节中提到的一些内容,是否属于设计、审查的内容?
    处理意见:不属于设计、审查内容。
7.2.8 对于《消水规》第11章控制与操作中提到的关于水泵电气控制的内容,是否属于给排水专业的设计内容?
    处理意见:《消水规》第11章与设计有关,设计说明上选择需要的内容列出,给水排水专业给其它相关专业提出资料。
7.2.9 当高位消防水箱间内设有稳压泵时,高位消防水箱间是否可以设置于住宅楼顶层住 户的客厅、卧室、书房之上?
    处理意见:水箱间和顶层住户客厅等房间之间有夹层或水箱间设有双层楼板时,水箱间 内可以设稳压泵。水箱间及设备应采取隔音、隔振措施。如:采用低噪声水泵;吸水管和出 水管上应设置减振装置;水泵设置减振装置;管道采用弹性支吊架;泵房的墙壁和天花采取 隔音吸音处理等等。
7.2.10 住宅小区内相邻建筑物的水泵接合器是否可以共用?室内消火栓竖向分区供水时, 水泵接合器如何设置?
    处理意见:住宅楼与水泵接合器之间距离不超过40m时,可以合用水泵接合器。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
7.2.11 一座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30L/s,若在其附近的市政路上有一个市政消火栓可以计入其室外消火栓的数量,那么消防水池内是否可以仅储存剩下15L/s的室外消防水量?
    处理意见:如市政消火栓引自市政为环状管网,则可以仅储存剩下的室外消防水量;否 则,消防水池应储存全部的室外消防水量。
7.2.12 两部电梯相邻设置,(1)两部电梯为消防电梯时,是否可以共用集水坑?共用集 水坑有效容积如何确定?(2)一部为消防电梯,另一部为普通电梯时,是否可以和消防电 梯共用集水坑?共用时坑有效容积如何确定?
    处理意见:
    1 不是一个防火分区的消防电梯不应合用一个集水抗,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消防电梯 可以合用;合用集水坑容积应放大1.5倍,且不小于3m³,潜水排水泵按二用一备配置;
    2 消防电梯与普通电梯不建议共用集水坑。
7.2.13 普通7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1m,是否可依《消水规》第7.1.4条要求,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多层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湿式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干式消防竖管?
    处理意见:可以。
7.2.14 《消水规》表3.5.2中没有提及的餐厅、食堂、网吧、幼儿园、老年照料设施、培训中心等单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如何选取?
    处理意见:幼儿园参考“办公楼、教学楼、公寓、宿舍等其他建筑”;食堂、餐厅建筑、 培训中心:按照“其他建筑”取值;老年建筑(照料设施)可按病房楼取值。
7.2.15 有人认为:登高操作场地40m附近最好应有两个及以上的室外消火栓,为给供水车辆留有停车位置和空间,水泵接合器应设在距离登高作业面足够远处,由普通消防车供水。 普通消防车给水泵接合器供水时,不占用登高车的操作场地,以不影响登高作业面为准。这个理解是否正确?
    处理意见:《消水规》第7.3.3条“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但没有明确的距离要求。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应不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正常使用,消防车给水泵接合器供水时,不应占用登高操作场地和影响消防登高车操作。
7.2.16 《消水规》第6.1.11条第2款是怎么理解的,如果一个小区包括办公、公寓、商业等多种形式,当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00㎡,但是居住的面积不超过500000㎡,还按照这一条执行吗?
    处理意见:第二款规定的最大保护建筑面积500000㎡,是指小区内所有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
7.2.17 消防水池在地下一层,水池顶板上面是室外。 直接在顶板上设置的检修口可以当取水口使用吗?
    处理意见:可以,但应满足《消水规》第 4.3.7 条、第 7.2.6 条的要求。
7.2.18 丙类厂房,建筑高度小于24m,体积大于50000m³,内设一丙类中间仓库,中间仓库部分体积大于5000m³,厂房部分体积也大于5000m³,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如何考虑?
    处理意见:按两种功能分别计算整座建筑的总体积,查《消水规》第3.5.2条,得出两种功能各自对应的用水量,取两者大值。
7.2.19 公建或者住宅楼首层为若干单间商铺组成,且每间独立开门向室外,其室内消火栓 时设置原则?
    处理意见:
    1 当设在住宅首层的商铺被建筑专业定性为商业网点时,按《消水规》第7.4.15条执行,室内消火栓应至少满足一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并宜设置在户门附近;
    2 当设在住宅首层的商铺被建筑专业定性为普通商业时,其室内消火栓设置原则与公 建首层商铺相同,应执行《消水规》第7.4.6条“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水枪的2股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的要求”的规定。相邻各家可以共用消火栓,不必每家都设置2个, 可一家商舖在门口只设一处消火栓,相邻各家可以相互借用。
7.2.20 车库内一个防火分区分为两个人防防护单元,设置集水坑时满足80%的消防水量(《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要求),这个水量是在车库的防火分区满足80%,还是每个人防防护单元均应满足80%?
    处理意见:当消防废水可以在整个防火分区漫流时,应按整个防火分区集水坑设置满足80%的消防水量;当消防废水只能在各自防护单元内漫流时,应按各自防护单元内集水坑设 置满足80%的消防水量。
7.2.21 如下图所示的消防水泵吸水管路的布置方式是否可行?
消防水泵吸水管路的布置方式
    处理意见:不可行。建议按国标图集15S909 P22、19S910第52页图示布置。
处理意见
7.2.22 消火栓在同一平面内是否可跨防火分区保护?
    处理意见:
    1 室内消火栓按“同一平面”而不是“同一防火分区”有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原则布置;
    2 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室内消火栓可以穿过防火门跨区 借用;如果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只有防火卷帘或防火墙无防火门时,则要考虑火灾时防火 卷帘会彻底放下,无法跨区借用。
7.2.23 消防泵房、消防电梯集水坑和设有消防给水的地下室内消防排水设施是否均需采用 消防电源?
    处理意见:消防泵房、消防电梯集水坑排水设施、地下室消防排水均应采用消防电源。
7.2.24 《消水规》第4.3.9条消防水池的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如何确定?
    处理意见:消防水池的报警水位可按设计水位要求高于或低于50mm~100mm。
7.2.25 《消水规》第3.5.2条,汽车4S店按照什么建筑考虑?内有办公、展厅、修理车间等,车间按照丙类?室内消火栓水量如何选取?
    处理意见:汽车4S店整体按照公共建筑设计。大开间车辆销售区按展厅设计;车辆维修区和车辆停放区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中有关修车库、汽车库的消防用水量计算,取其大值。
7.2.26 《消水规》第7.4.12第2款:“高层建筑、厂房、库房……,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厂房是指所有厂房,还是高层厂房?
    处理意见:“高层建筑”是指民用高层建筑,“厂房、库房”指全部的厂房、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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