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操作指南(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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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3.1 设置了机械停车位的地下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流量如何计算?机械车位下层车架首尾两端的喷头形式如何选取?流量系数K值如何确定?
    处理意见:
    1 机械车库应按《喷规》第5.0.1条确定作用面积及喷水强度,并按第9.1.3条计算顶板下及车架内喷头的流量之和。计算机械停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时应附加车架内开启喷头流量,当仅有1层车架内置喷头时,计算开启车架内喷头数量为6只,当为2层及以上车架内置喷头时,计算开启车架内喷头数量为12只;
    2 可采用边墙式喷头,并满足《喷规》第7.2.6条的要求;
    3 K可取80。
7.3.2 室内净空高度大于8m的室内大空间场所,是否可以采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263:2009中规定的灭火系统替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处理意见:室内净空高度为8m~12m的室内大空间场所,应优先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超过12m的室内大空间场所,可以采用其它自动灭火方式(如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7.3.3 五层办公楼(多层建筑),其中一~三层为商店、餐饮、娱乐,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四层、五层为办公,办公部分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处理意见:办公部分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3.4 高层住宅(例如建筑高度为80)只有地下车库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位消防水箱稳压管连接至车库环管需要减压吗?减压阀后压力如何取值?此时喷淋泵出水管上的压力开关如何动作?
    处理意见:应设减压阀,阀后压力保证最不利处喷头静水压力不小于0.10MPa。对于仅靠高位水箱稳压的消防系统,由于依靠压力变化所需时间较长,其消防泵主要依靠流量开关来控制启动。
7.3.5 喷淋支管减压孔板设置在信号阀前还是水流指示器之后,又或者信号阀与水流指示器之间,三种方案,不知道哪一种更好?
    处理意见:规范没有要求,建议设于水流指示器后。
7.3.6 按《建规》要求卫生间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宾馆卫生间的淋浴部分是单独隔间,是否需要设置喷头?
    处理意见:如卫生间内设置喷头时,淋浴单间建议设置喷头。
7.3.7 《建规》第8.3.3条第1款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及其地下、半地下应设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游泳池四周的通道上方需要设置喷头吗?
    处理意见:当通道范围内无其它设施,仅供人员通行使用时,可不设置喷头;当通道除供人员通行外,还具有其它功能(如设置供顾客休息的设施)时,其上方应设置喷头。
7.3.8 单独修建的地下燃油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需要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吗?
    处理意见:按照《建规》第5.4.13条、5.4.12条的规定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7.3.9 《喷规》第8.0.1条要求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而《消水规》第6.2.1条第3款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工作压力大于1.6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MPa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此两处条款冲突,如何执行?
    处理意见:当两本规范有冲突时,从严执行。
7.3.10 防火分区面积小于500㎡的住宅的地下非机动车库(含自行车库),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吗?
    处理意见:非机动车库是包括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对于仅提供停放的非机动车库,可视为合建建筑的配套用房,其消防给水按合建建筑确定,室内消防设计,与住宅相同;
    对于提供停放和充电的非机动车库,应执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13/T2939-2019规定:
    1 所在建筑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停充场所也应按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所在建筑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独立建造的,应符合下列要求:地下建筑防火分区超500㎡以上(含本数),地上建筑防火分区超2500㎡以上(含本数)的,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3 其他室内停充场所宜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4 停充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按中危险Ⅰ级确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喷规》的规定;
    5 消防用水条件有限的场所,可安装其它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细水雾、超细干粉等自动灭火设施。
7.3.11 高层住宅小区(或者多层住宅小区)设置在地下车库(已经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内的变配电室、水泵房、空调机房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吗?
    处理意见:变配电室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空调机房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房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3.12 含充电桩的地下车库,一定要做泡沫-水喷淋系统吗,可否只做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处理意见:《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第6.1.5条“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对于停放电动汽车的防火单元,可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3.13 为何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一定要按照正方形布置?如按3.5m×3.5m的正方形布置,但有墙隔开了,所以就变成了3.5m×3m的矩形布置,可否?
    处理意见:
    1 《喷规》第7.1.4条:直立型、下垂型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应采用正方形布置,其布置间距不应大于表7.1.4的规定,且不应小于2.4m;
    2 《喷规》第7.1.6条第4款认可了这样的矩形布置。但矩形布置的长边也不应超过正方形布置的边长。“无吊顶的梁间洒水喷头布置可采用不等距方式,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喷规》表5.0.1、表5.0.2和表5.0.4-1~表5.0.4-5的要求”。
7.3.14 丙类库房,地下超500㎡,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上两层,地上部分占地面积不超1500㎡,地上部分总面积不超3000㎡,地上部分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吗?
    处理意见:总建筑面积不单指地上,应包括地下室面积,因此地上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3.15 二类高层宿舍楼的宿舍是否要设置喷头?
    处理意见:按《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第7.1.7条,二类高层建筑的宿舍可不设喷头。(条文内容:一类高层建筑的宿舍和二类高层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3.16 《喷规》第8.0.6条:“系统中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是否喷淋管径小于100mm的喷淋管道可采用螺纹连接,而不需卡箍连接?
    处理意见:是的,按《喷规》第8.0.6条执行。
7.3.17 小区地下车库的坡道上是否需要设计喷淋?
    处理意见:首层地下车库入口防火卷帘外的坡道属于室外,不需设置喷淋,车库其它楼层间的通道需设计喷淋。
7.3.18 《建规》第8.3.3条第2款自动扶梯底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需要每层扶梯底部都设置吗?
    处理意见:不需要,仅在最底层的自动扶梯下部设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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