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 (试行)(合建消〔20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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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合建消〔2021〕2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局属有关机构,在肥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建标〔2020]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订了《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试行),经局办公会审定,现予以公布。本通知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相应的表格同步在合肥市工程建设数字化审图系统中进行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试行)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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