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GB550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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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不同气候区新建建筑平均能耗指标

A.0.1 标准工况下,各类新建居住建筑供暖与供冷平均能耗指标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表A.0.1 各类新建居住建筑平均能耗指标
    注:标准工况为按本规范附录C规定的运行工况和计算方法进行模拟计算的工况。
A.0.2 标准工况下,各类新建公共建筑供暖、供冷与照明平均能耗指标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表A.0.2 各类新建公共建筑供暖、供冷与照明 平均能耗指标[kWh/(m2·a)]
续表 A.0.2
    注:标准工况为按本规范附录C规定的运行和计算方法进行模拟计算的工况。
条文说明
A.0.1、A.0.2 根据本规范节能目标,采用爱必宜(IBE)建筑能耗计算工具(软件可直接从www.ibetool.com下载使用),对典型建筑模拟计算获得。为与各气候区常用供暖、供冷形式相协调,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供暖能耗以耗热量的形式给出;其他气候区的供暖,以及供冷能耗以耗电量表述。
    对居住建筑,考虑到各气候区的气候条件、建筑形式、地区材料、建造成本等因素,各气候子区(区划方法见《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的节能率并不完全一致。由于居住建筑空调多采用房间空调器,在制冷的同时降低了空气中的含湿量,所以,制冷能耗中包括了显热和潜热负荷。
    公共建筑类型庞杂,功能复杂,其供暖、空调、照明实际能耗强度受建筑面积、系统形式、室内环境参数、运行方式等多因素综合影响,即使是同一城市采用相同建筑节能技术方案的建筑,由于使用方式的差异,其实际建筑能耗也会存在很大的差异。
    因此,这两条给出的建筑能耗是基于典型建筑在标准工况下计算的建筑标准工况能耗,并非建筑的实际能耗。可作为政策制定和建筑设计方案确定的参考依据。
    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的性能大幅改善,内扰成为影响公共建筑能耗的主要因素,模拟和实际测试都表明,同一气候区的同类型公共建筑的能耗计算结果差别不大,为了便于理解和执行,本规范按气候区和建筑类型提供标准工况下建筑能耗数值。表A.0.2中未涉及的公共建筑类型,应按能耗特点相近的原则近似参考。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土地使用模式决定了公共建筑集中,容积率高,尤其是近年来新建公共建筑普遍体量较大,建筑体量影响了其利用自然资源开展被动式设计的可能性。一般认为,建筑面积大于20000m²的公共建筑属于大型公共建筑,其用能特点发生显著变化。因此表中提供了以20000m²为界限的办公建筑和旅馆建筑的标准工况下的设计能耗。表中所列建筑类型之外的公共建筑,可参考与表A.0.2中所列建筑类型能耗特征相似的建筑类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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