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环境通用规范 GB55016-2021
2.2 隔声、吸声与消声设计
2.2.1 对噪声敏感房间的围护结构应做隔声设计。噪声敏感房间外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应根据室外噪声情况和本规范表2.1.3中规定的噪声敏感房间的室内噪声限值确定。噪声敏感房间内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应根据房间外噪声情况和本规范表2.1.4中规定的噪声敏感房间的室内噪声限值确定。
2.2.2 对有噪声源房间的围护结构应做隔声设计。有噪声源房间外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应根据噪声源辐射噪声的情况和室外环境噪声限值确定。有噪声源房间内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应根据噪声源辐射噪声的情况和本规范表2.1.4中规定的相邻房间的室内噪声限值或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中的噪声限值确定。
2.2.3 管线穿过有隔声要求的墙或楼板时,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
2.2.4 建筑内有减少反射声要求的空间,应做吸声设计。
2.2.5 吸声设计应根据不同建筑的类型与用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来控制混响时间、降低噪声、提高语言清晰度和消除音质缺陷。
2.2.6 吸声材料应符合相应功能建筑的防火、防水、防腐、环保和装修效果等要求。
2.2.7 当通风空调系统送风口、回风口辐射的噪声超过所处环境的室内噪声限值,或相邻房间通过风管传声导致隔声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消声措施。
2.2.8 通风空调系统消声设计时,应通过控制消声器和管道中的气流速度降低气流再生噪声。
条文说明
2.2.1 用于睡眠、思考、学习等的噪声敏感房间要求室内噪声级较低,能够抵御外来噪声干扰。只有进行隔声设计,才能使噪声敏感房间的围护结构具有所需的隔声能力,因此设置此条文。
噪声敏感房间对室内噪声有严格要求,通过对房间的围护结构进行隔声设计,才能保证从外部传入的噪声符合噪声敏感房间的规定。噪声敏感房间的具体实例,如:卧室、起居室、阅览室、办公室、会议室等。
英国《建筑法规》的E部分、澳大利亚《建筑法规》的F5部分都将建筑隔声作为主要内容。各种建筑隔声标准、具体隔声构造措施占据了英国《建筑法规》E部分、澳大利亚《建筑法规》F5部分的大部分篇幅。本通用规范仅对建筑中噪声敏感房间、有噪声源房间的隔声提出原则性要求。针对各种建筑情形的隔声标准、具体隔声构造措施,由各项目规范根据不同需求作出相应规定。
2.2.2 建筑内外均有限制噪声的要求,不允许噪声从噪声源所在房间透泄出来而造成干扰,必须对设有噪声源房间的围护结构进行隔声设计以控制噪声,因此设置此条文。
噪声源发出的噪声对相邻房间、周围环境会造成干扰,对设有噪声源房间的围护结构进行隔声设计是避免噪声干扰的必要措施。有噪声源房间的具体实例,如:风机房、水泵房等。
2.2.3 在建筑中总会有各种管线穿过楼板或墙体,但由于设计或施工的原因,常常会在通过孔处出现缝隙或封堵不严的情况,致使房间难以达到隔声要求,因此设置此条文。
墙或楼板上有孔隙,将使其隔声性能下降,隔声量的降低值与建筑构件本身的隔声性能有关,建筑构件的隔声性能越好,孔隙对建筑构件隔声性能的影响就越严重。
澳大利亚《建筑法规》的FP5.3条、FP5.6条中均提出:当有管埋入、穿过楼板或墙,不得因此使楼板或墙的隔声能力达不到规定的标准。
2.2.4 合理、有效的吸声设计是控制建筑声环境的必要因素。如果文化建筑、体育建筑、广电建筑、会议建筑、影院建筑内不进行吸声处理,则不能满足空间的使用要求;机场和车站候车大厅及工业厂房等空间不进行吸声处理,则有可能对人的听力健康有所损坏。不进行声环境的吸声设计,不仅人的健康受到损害,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设置此条文。
文化建筑一般包括音乐厅、歌剧院、多功能剧场及图书馆等,其中有声学要求的空间一般包括观众厅、舞台空间、声控室、阅览室等;体育建筑中有声学要求的空间一般包括比赛大厅、训练馆、声控室、评论员室、新闻发布厅等;广电建筑中有声学要求的空间一般包括录音棚、播音室、演播厅、音响控制室等;会议建筑中有声学要求的空间一般包括会议厅(室)、音响控制室等;影院建筑中有声学要求的空间一般包括放映大厅、控制室等。文化建筑、体育建筑、广电建筑、会议建筑、影院建筑内的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一般均应采取吸声降噪措施,因此空调机房等属于有噪声控制要求的空间。
英国《建筑法规》E部分的第7部分给出了如何确定供单元房、用于居住房间内的人进出通过的走廊、楼梯间、建筑入口厅内应增加的吸声量。
英国《建筑法规》E部分的第8部分要求,学校有关房间的混响时间应满足英国建筑公告93.《学校声学设计:性能标准》中规定的数值。
2.2.5 吸声设计必须根据不同建筑的类型和用途。如果不根据实际用途进行吸声设计,则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造成环境资源的浪费,因此设置此条文。
不同类型的建筑其吸声设计的目的有所不同,如在观众厅中主要是控制混响时间和消除声缺陷等;体育建筑比赛大厅中主要是降低混响时间、提高语言清晰度和消除声缺陷等;机场和车站候车大厅主要是降低噪声和提高语言清晰度等;而工业厂房中和空调机房中主要是降低噪声。
2.2.6 吸声材料是声环境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选用材料是吸声工程中的关键,不仅关系到建筑的声环境,还关系到空间内的环保和防火的问题,因此设置此条文。
吸声材料作为一种建筑和装修材料,除了满足声学要求外还应根据使用的环境满足其他相应的要求,为了保证所选用的吸声材料能正确的使用,特设定此条。所有吸声材料均应满足防火和环保的要求;观众厅、比赛大厅、阅览室、候车大厅等对装修要求比较高的空间,应尽可能满足装修效果的要求;游泳馆、冰上运动比赛馆等高潮湿的空间,应满足防水、防腐要求。
英国《建筑法规》E部分的7.5条规定:所选择的吸声材料应符合《建筑法规B部分防火安全》的要求。
2.2.7 通风空调系统风机噪声通过通风管道传入房间,管道对风机噪声有一定衰减,但大多数情况下传入房间的噪声仍超过室内噪声限值,降低风机自身噪声功率往往受技术水平限制,因此,采取消声措施是必需的。
防止毗邻房间通过风口、风管串声,当不能满足隔声要求时,也必须采取管道消声措施。
2.2.8 通风空调系统风速较大时,会产生较大的气流再生噪声。气流再生噪声叠加到原有风机噪声,使噪声级增大,降低消声效果。因此,必须控制气流再生噪声。在现行行业标准《风机用消声器技术条件》JB/T6891中要求气流再生噪声低于降噪设计要求10dB(A),这样叠加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本规范对气流再生噪声级不做规定,只控制进入房间的通风空调噪声总噪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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