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运[2010]105号)
前言
铁道部文件
铁运[2010]105 号
铁运[2010]105 号
关于印发《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 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 的通知
各铁路局, 各专业运输公司:
为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等有关法规标准, 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技术条件,解决当前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 货运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技术标准不统一、不完善等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铁道部组织编制了《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现予印发(另发单行本) ,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行。
为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等有关法规标准, 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技术条件,解决当前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 货运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技术标准不统一、不完善等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铁道部组织编制了《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现予印发(另发单行本) ,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编写人员
主编: 苏顺虎
副主编: 郭玉华 海涛 温克学
主要编写人员: 李振江 程志明 陈亮 张俊峰 梅家农
参与编写人员: 吴育俭 陈宜吉 蔡梦贤 石磊 马树峰 杨月芳 贾传峻 陈喜春
《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 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 是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等有关法规标准,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技术条件,以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结合我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际,研究、总结、归纳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研究成果制定。
本技术条件包含总则,术语,一般规定,仓库、站台、雨棚、堆场,储罐,栈桥、鹤管、装卸泵(压缩机) 、输送管道,集装箱场地,装卸作业线,非罐装货物及集装箱装卸设备,消防设备、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劳动安全防护,其他及附录等内容。
副主编: 郭玉华 海涛 温克学
主要编写人员: 李振江 程志明 陈亮 张俊峰 梅家农
参与编写人员: 吴育俭 陈宜吉 蔡梦贤 石磊 马树峰 杨月芳 贾传峻 陈喜春
《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 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 是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等有关法规标准,完善铁路危险货物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技术条件,以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结合我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际,研究、总结、归纳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研究成果制定。
本技术条件包含总则,术语,一般规定,仓库、站台、雨棚、堆场,储罐,栈桥、鹤管、装卸泵(压缩机) 、输送管道,集装箱场地,装卸作业线,非罐装货物及集装箱装卸设备,消防设备、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劳动安全防护,其他及附录等内容。
铁道部运输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二〇一〇年七月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