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设备配电箱和控制箱安装位置问题的复函(民规〔2022〕9号)
关于消防设备配电箱和控制箱安装位置问题的复函(民规〔2022〕9号)
上海水石建筑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来函收悉,回复如下: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13.7.14条“除防火卷帘的控制箱外,”的规定,在执行中可引申到火灾初期就完成了规定的工作,如:电动排烟窗、电动挡烟垂壁等。
2)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箱和控制箱应安装在机房或配电小间内与火灾现场隔离。
针对的是: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疏散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双电源切换箱。对于分布在地下室集水坑内的潜水泵,其为平时雨水、生活溢水或火灾时的消防水共用的设备,其属性为消防的辅助设施。有条件时可安装在机房、配电小间或竖井内,现场设启停控制按钮。当距机房、配电小间或竖井较远时可现场就地安装。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编制组
2022年6月6日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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