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应用环境场所电气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指南 GB/T41092-2021
8 风险预估
8.1 风险指数的确定
识别危险后,通过测定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伤害的可能性进行风险预估。其中,伤害的严重程度由伤害的程度(用S表示)和伤害的广度(用F表示)进行预估,发生伤害的可能性由避免或限制伤害的可能性(用P表示)进行预估,最终确定风险指数,见图2。
a)伤害的程度,包括:
1)轻微(正常可逆或短期内可修复),用S1表示;
2)高度(正常可逆或长期内可修复),用S2表示;
2)高度(正常可逆或长期内可修复),用S2表示;
3)严重(正常不可逆或不可修复)或死亡,用S3表示;
b)伤害的广度,包括:
b)伤害的广度,包括:
1)极少-较少暴露和/或短时间暴露,用F1表示;
2)频繁-持续暴露和/或长时间暴露,用F2表示;
c)避免或限制伤害的可能性,包括:
2)频繁-持续暴露和/或长时间暴露,用F2表示;
c)避免或限制伤害的可能性,包括:
1)可能避免,用P1表示;
2)不大可能避免,用P2表示。
根据风险指数,风险等级可划分为稍有风险、轻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严重风险5个等级。
8.2 风险预估考虑的因素
风险预估还宜考虑风险叠加的影响。风险叠加会对风险发生频率、伤害后果等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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