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荷载
4.2.1 脚手架承受的荷载应包括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
4.2.2 脚手架的永久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脚手架结构件自重;
2 脚手板、安全网、栏杆等附件的自重;
3 支撑脚手架所支撑的物体自重;
4 其他永久荷载。
4.2.3 脚手架的可变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荷载;
2 风荷载;
3 其他可变荷载。
4.2.4 脚手架可变荷载标准值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作业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标准值,且不应低于表4.2.4-1的规定;
2 当作业脚手架上存在2个及以上作业层同时作业时,在同—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荷载标准值总和取值不应小于5.0kN/m2;
3 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撑脚手架上的施工荷载标准值,且不应低于表4.2.4-2的规定;
4 支撑脚手架上移动的设备、工具等物品应按其自重计算可变荷载标准值。
4.2.5 在计算水平风荷载标准值时,高耸塔式结构、悬臂结构等特殊脚手架结构应计入风荷载的脉动增大效应。
4.2.6 对于脚手架上的动力荷载,应将振动、冲击物体的自重乘以动力系数1.35后计入可变荷载标准值。
4.2.7 脚手架设计时,荷载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的需要分别进行组合,并应根据正常搭设、使用或拆除过程中在脚手架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取最不利的荷载组合。
4.2.1~4.2.3 脚手架荷载划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两部分。对于脚手板、安全网、栏杆等划分为永久荷载,是因为这些附件的设置虽然随施工进度变化,但对用途确定的脚手架来说,它们的重量、数量也是确定的。架体上的建筑材料及堆放物(含钢筋、模板、混凝土、钢结构件等),也将其荷载划分为永久荷载,是因为其荷载在架体上的位置和数量是相对固定的。
可变荷载分为施工荷载、风荷载、其他可变荷载。其中施工荷载是指人及随身携带的小型机具自重荷载;其他可变荷载是指除施工荷载、风荷载以外的其他所有可变荷载,包括雪荷载、振动荷载、冲击荷载、架体上移动的机具荷载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累计计算。在北方地区,需特别注意对雪荷载的考虑。
4.2.4 本条第1款、第2款是作业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取值的规定。其中:墙体砌筑作业时,脚手架作业层上需堆放砖块、摆放砂浆桶,因此规定取施工荷载标准值为3kN/m2;混凝土结构和其他主体结构施工时,作业脚手架主要是作为操作人员的作业平台,作业层上一般只有作业人员和其使用的工具及少量材料荷载,本规范确定其施工荷载标准值取值为2.0kN/m2。
本规范强调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的取值要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对于特殊用途的脚手架,应根据架上的作业人员、工具、设备、堆放材料等因素综合确定施工荷载标准值的取值。本条所说的防护架,主要指的是用于洞口防护、临边防护、高压线路防护等不上人、不起支撑作用的脚手架。
本条第3款、第4款是支撑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取值的规定。应注意的是,支撑脚手架施工荷载标准值的取值大小,与施工方法相关。如空间网架或空间桁架结构搭设施工,当采用高空散装法施工时,施工荷载是均匀分布的;当采用地面组拼后分段整体吊装法施工时,分段吊装组拼搭设节点处支撑脚手架所承受的施工荷载是点荷载,应单独计算,并应对支撑脚手架采取局部加强措施。
4.2.5 一般脚手架结构在风荷载标准值计算公式中,均不需计入风振系数,对于高耸作业脚手架、悬挑和跨空支撑脚手架、搭设在超高部位的脚手架应考虑风振系数的影响。
4.2.6 对于脚手架上可能出现的振动、冲击荷载,其标准值可按物体的自重乘以动力系数取值,将动荷载转化为静荷载的方法来处理。必要时,也可通过实测的方法确定其荷载标准值。
4.2.7 在脚手架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分别进行荷载组合,取各自最不利的荷载组合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