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检查与验收
6.0.1 对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质量,应按进场批次分品种、规格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0.2 脚手架材料、构配件质量现场检验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外观质量、实测实量检验。
6.0.3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及防倾、防坠、荷载控制装置、悬挑脚手架悬挑结构件等涉及架体使用安全的构配件应全数检验。
6.0.4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 首层水平杆搭设后;
3 作业脚手架每搭设一个楼层高度;
4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悬挑脚手架悬挑结构搭设固定后;
5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每次提升前、提升就位后,以及每次下降前、下降就位后;
6 外挂防护架在首次安装完毕、每次提升前、提升就位后;
7 搭设支撑脚手架,高度每2步~4步或不大于6m。
6.0.5 脚手架搭设达到设计高度或安装就位后,应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脚手架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材料与构配件质量;
2 搭设场地、支承结构件的固定;
3 架体搭设质量;
4 专项施工方案、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及检测报告、检查记录、测试记录等技术资料。
6.0.1 施工现场在搭设脚手架之前,必须对用于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搭设,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对脚手架材料、构配件质量的检验,要求按其进场的批次、分品种、分规格进行检验。本条对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检验要求是严格的,应遵照执行。
6.0.2、6.0.3 对脚手架材料、构配件的现场检验,是采用外观检查的方法进行检验,即采用观察、尺量检查的方法进行检验。现场检验时,应在对脚手架材料、构配件进行全部宏观观察检查的基础上,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实量实测检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还应进行升降检验。保证安全的重要构配件要求全数检验是因为这些构件特别重要,如果这些构件失效将直接危及脚手架安全。
6.0.4 施工现场应建立脚手架的检查制度,在对脚手架质量有关键影响的步骤对脚手架质量进行检查。
在搭设前对搭设场地、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结构固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支座固定要进行检查。
落地作业脚手架和支撑脚手架搭设前对场地划线进行检查,安放首层水平杆后应对立杆间距、垂直度进行检查。这是搭设施工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查,是为了对搭设质量进行。控制,使作业脚手架在每次阶段使用前都做到保证安全。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外挂防护架应对本条所述施工节点均进行检查,确认可安全作业后再进行下一个步骤操作或施工。
6.0.5 脚手架工程应有验收制度,在脚手架达到设计高度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就位后,应对本规范规定的验收内容进行搭设质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