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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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

4.5.1 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确保渗沥液顺利导排,防止渗沥液诱发堆体失稳滑坡和污染环境,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及时有效地导排防渗层上的渗沥液,降低防渗层上的渗沥液水头;

     2 应能及时有效导排垃圾堆体中渗沥液,确保垃圾堆体中液位低于安全警戒水位之下;

     3 应具有防淤堵能力;

     4 不应对防渗层造成破坏。

4.5.2 填埋场调节池应设置有效的防渗系统、覆盖系统及清淤设施,防渗等级不应低于填埋库区。

条文说明

4.5.1 规定了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的功能及性能要求。本条中的“有效的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是指垃圾渗沥液产生后会在填埋库区聚集,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导排,渗沥液水位升高会对堆体中的填埋物形成浸泡,影响垃圾堆体的稳定性与堆体稳定化进程,甚至会形成渗沥液外渗造成污染事故。渗沥液收集系统必须能够有效地收集堆体产生的渗沥液并将其导出库区。为了检查渗沥液收集系统是否有效,应监测堆体中渗沥液水位是否正常;为了检查渗沥液处理系统是否有效,应由环保部门或填埋场运行主管单位监测系统出水是否达标。

4.5.2 规定了填埋场调节池为满足功能而设置的部件组成。

     本条中设置“防渗系统”是为了防止渗沥液污染周边环境。防渗系统要求不低于本规范第4.3节。

     本条中设置“覆盖系统”是为了避免臭气外逸。覆盖系统包括液面浮盖膜、气体收集排放设施、重力压管以及周边锚固等。调节池覆盖膜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HDPE膜;气体收集管宜采用环状带孔HDPE花管,可靠固定于池顶周边;重力压管内需要充填实物以增加膜表面重量。覆盖系统周边锚固要求与调节池防渗结构层的周边锚固沟相连接。

     本条中设置“清淤设施”是为了保障调节池的有效容积,可根据调节池结构形式,选用合适的污泥清掏装置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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