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GB/T51345-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现批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345-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研究编制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6]1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评价内容;5.评价方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德胜凯旋大厦A座,邮编:100044)。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effect
GB/T51345-201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9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年 第34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345-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2月26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研究编制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6]1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评价内容;5.评价方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德胜凯旋大厦A座,邮编: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北京建筑大学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文亮 章林伟 李俊奇 陈玮 徐慧纬 李成江 陈永 舒玉芬 温禾 白伟岚 车伍 杨正 宫永伟 张伟 任心欣 马洪涛 任希岩 王家卓 赵锂 赵冬泉 俞露 高伟 胡应均 赵晔 沈云峰 赵杨 王建龙 王思思 毛坤 杜晓丽 刘绪为 王国玉 盛况 吕永鹏 陈嫣 孔祥娟 梁勇 程江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任南琪 侯立安 夏军 郑克白 隋军 刘翔 张晓昕 刘家宏 刘海龙 佟庆远
条文说明
《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2018,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12月26日以第343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现状和“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等研究成果,确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的评价体系。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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