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T 51366-201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附录A 主要能源碳排放因子

A.0.1 化石燃料碳排放因子应按表A.0.1选取。
表A.0.1 化石燃料碳排放因子
表A.0.1 化石燃料碳排放因子
续表A.0.1
表A.0.1 化石燃料碳排放因子
A.0.2 其他能源碳排放因子应按表A.0.2选取。
表A.0.2 其他能源碳排放因子
表A.0.2 其他能源碳排放因子
条文说明
A.0.1 单位热值含碳量、碳氧化率数据来源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根据《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06年)》:   
        CO2排放因子=碳含量×氧化因子×44/12
    故
    单位热值CO2排放因子=单位热值含碳量×碳氧化率×44/12
A.0.2 表A.0.2数据来源于《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06年)》。
    热力的CO2排放因子可参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自愿减排方法学CM-038-V01“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中关于供热设施的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如:
    热力的CO2排放因子=热源的供热设施用燃料的CO2排放因子÷热源的供热设施的效率。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