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基站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31-2020
6.1 一般要求
6.1.1 工程验收宜包括工程初验、工程试运行和工程终验三个步骤,对于规模较小、施工复杂程度低、施工成熟度高的工程,可一次完成全部验收工作。
6.1.2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文件。竣工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说明;
2 开工报告;
3 安装工程量总表;
4 工程设计变更单;
5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如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提交);
6 停(复)工报告(如有停/复工情况提交);
7 随工签证记录;
8 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
9 验收报告、验收证书;
10 测试记录;
11 竣工图纸;
12 备考表。
6.1.3 竣工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竣工文件按规定内容不应有缺页、漏项、颠倒现象,资料齐全;
2 竣工图纸应与实际竣工情况相符,测试记录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
3 资料书写应字迹清楚、版面整洁、规格一致,装订应符合归档要求。
3 资料书写应字迹清楚、版面整洁、规格一致,装订应符合归档要求。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6 移动通信基站工程验收
- 下一节:6.2 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