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50328-2014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1 立卷流程、原则和方法

5.1.1 立卷应按下列流程进行:
    1 对属于归档范围的工程文件进行分类,确定归入案卷的文件材料;
    2 对卷内文件材料进行排列、编目、装订(或装盒);
    3 排列所有案卷,形成案卷目录。
5.1.2 立卷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工程专业的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2 工程文件应按不同的形成、整理单位及建设程序,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分别进行立卷,并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3 一项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立卷;
    4 不同载体的文件应分别立卷。
5.1.3 立卷应采用下列方法:
    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应按建设程序、形成单位等进行立卷;
    2 监理文件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专业、阶段等进行立卷;
    3 施工文件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立卷;
    4 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立卷;
    5 竣工验收文件应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立卷;
    6 电子文件立卷时,每个工程(项目)应建立多级文件夹,应与纸质文件在案卷设置上一致,并应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
    7 声像资料应按建设工程各阶段立卷,重大事件及重要活动的声像资料应按专题立卷,声像档案与纸质档案应建立相应的标识关系。
5.1.4 施工文件的立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专业承(分)包施工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分别单独立卷;
    2 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和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立卷:
    3 当施工文件中部分内容不能按一个单位工程分类立卷时,可按建设工程立卷。
5.1.5 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应图面朝内,首先沿标题栏的短边方向以W形折叠,然后再沿标题栏的长边方向以W形折叠,并使标题栏露在外面。
5.1.6 案卷不宜过厚,文字材料卷厚度不宜超过20mm,图纸卷厚度不宜超过50mm。
5.1.7 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宜保持原状。
5.1.8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组织和排序可按纸质文件进行。

条文说明
5.1.2 建设工程项目中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公共部分的文件可以单独组卷;当单位工程档案出现重复时,原件可归人其中一个单位工程,其他单位工程不需要归档,但应说明清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